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8004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2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人员资格年审等经办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以及基金划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咨询接待、举报受理等工作。
5、负责指导各镇社保站、村(居)委会的业务经办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平稳推进,继续将城乡居保工作纳入全县20件实事,由县委常委包抓。年初与各镇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纳入县政府日常考核工作中。
2、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多样的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并积极借助“春风行动”,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时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编发手机短信息60余万条,切实有效进行了政策宣传,充分调动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3、积极组织参保缴费。继续抓紧抓好参保人员续费和新参保扩面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参保人数19.29万人,参保率99.66%,其中享受待遇人数5.2万人,待遇发放率100%。
4、精细管理待遇发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一是进一步规范待遇发放操作流程,不断优化审批程序,确保新增待遇人员当月到龄,次月发放。二是落实好特殊人员工龄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政策,认真做好待遇调整工作,做到了按时发放,按标准发放。三是加强沟通和衔接,协调财政部门每月按规定按标准拨付养老金,并主动与代办银行协作,保证待遇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截止年底,在领待遇人员5.2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121万元。审核符合丧葬费补助发放标准人员1600人,发放金额128万元。
5、认真落实“两参人员”政策。积极宣传和落实“51号”文件精神,将“两参人员”逐一通知到位,宣传解释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共审核通过“两参人员”195人,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6、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基金票据管理,细化经办流程。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管理,专门设置了票据登记账簿,严格按照基金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领、用、存、销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账款相符,确保基金安全;二是完善了基金管理流程。基金财务定期与经办银行、与县财政、与内部各业务股室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实现业务、财务软件一体化;三是严格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三户实行分户核算管理,基金保持安全平稳运行。截止年底,共实现基金结余1亿2290万元,已转存定期存款1亿0170万元。
7、深入开展稽核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重复领取待遇核查工作,一是严格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强待遇核定和发放前的数据对比工作,杜绝新增重复领取待遇现象的发生;二是认真做好月审年检工作,每月主动与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数据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实时比对,并做好跨省、市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的待遇暂停和追回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减少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各股室严格按要求对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详实登记,认真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认真细致开展生存认证工作。年初发文专项安排生存认证工作,通过镇、村、组的共同努力,采取集中认证,上门认证,远程认证等多种形式,走村入户,共认证46204人,认证率达99.95%。
9、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已实现AAA认证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使我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更高标准迈进,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实现了“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档案工作目标。
10、新闻宣传不放松。积极利用报刊,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传播力量,通过对城乡居保工作的大量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共向各类媒体投稿30余篇,刊发采用了25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11、社保卡应用进展顺利。我县共领取社保卡17.95万张,目前已发卡13.57万张。发放的社保卡已全面启用,成功通过社保卡扣缴保费1.2万人140万元,持卡的新到龄人员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待遇。通过保费代扣代缴模式的推进,为基金征缴工作的准确高效奠定了基础。
12、认真落实“5个1”包联农户工作,坚持每月到户一次以上,关心群众安危,关注农户发展,切实尽到了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单位实有人员12名,资产总计49.26万元。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3.65万元,较上年增加2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以及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64万元,比上年增加9.28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1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6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8.64%;项目支出2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中心主要包括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保险费征缴及养老金发放、享受待遇人员资格年审、待遇核定、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业务培训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1.36%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8.2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调资及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9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4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87.74万元,是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运行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90万元。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45万元,公用经费7.1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5万元,降低11.7%,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5万元,降低11.7%,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当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60批次、418人,经费总额0.58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无会议费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项目。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19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9.41万元,较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单位实有车辆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