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800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社团登记、年检。
3.拟订全县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6.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军人伤残等级审查、申报工作。
7.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做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养老及殡葬服务设施项目整体推进。今年,县委、县政府将养老及殡葬服务设施列入年度20项重点工作,县民政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落实了项目包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项目代表,加大了项目实施力度。县养老公寓已完成用地批复、规划、地勘、工程设计、图审、造价等工作,预计在12月下旬进行公开招标。 县城殡仪馆迁建工程综合楼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吊唁大厅主体已完成。在双安、东木、瓦庙、洞河、洄水、界岭、城关等7个集镇启动了社区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目前7个镇已完成建设选址、立项审批工作,加大了社会资金的融资力度。其中:洞河镇已完成殡仪馆主体施工,公墓平台即将完工;瓦庙镇殡仪馆主体已完工,正在内部装修;界岭镇已动工建设;其他各镇近期将开工建设。
(2)儿童福利院前期工作有新推进。
该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20万元,地方投资130万元),目前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正在做地勘。
2.各项惠民资金安全发放。
2016年度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6105.4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875.2万元,政策补助资金14230.2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惠民资金11783.85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5817户12688人2435.4万元;城市低保935户620.8万元;农村五保950户2856.4万元;医疗救助1146.3万元;临时救助380万元;冬春救助230万元;孤儿54人52.08万元;高龄补贴发放24547人1758.87万元;各类优抚对象2790人,发放优抚生活补助、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类优抚资金2304万元。
(二)深化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1.镇村综合改革全面完成。
镇村撤并、镇村更名工作已于5月前全面结束,撤并后的17个镇197个村(居)按新的体制运行良好。
2.“三留守”群体信息录入工作完成。
我县按照安民发〔2016〕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留守儿童6777人、留守妇女3549人、留守老人8110人的“三留守”电子数据信息完成了电子录入。
3. 社区服务工作全面提升。
出台了《紫阳县城镇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紫阳县城镇社区管理事务和服务项目清单》,在我县城关镇、蒿坪镇、高桥镇、向阳镇等13个镇社区服务用房在300以上的17个城镇社区,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为了加大社区网格化数据建设力度,紫阳县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公开招标,北京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92.8万元,拟于12月下旬开工建设。
(三)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救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
印发了《紫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类救灾物资储备齐全,城关镇河堤路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已获省级命名。5月12日减灾日当天,在紫阳广场举行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救灾应急能力。
2.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今年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类开展了城乡低保和五保整治工作,清退拆户保及死亡低保对象448户79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01户149人,农村低保对象347户648人),清退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对象120人,及时制止了城乡低保、五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施保现象,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按省、市要求,对2017年度低保进行重新评定,分类施保正在审核中。
3.敬老院星级创建及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全县敬老院健全了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各镇按县民政局印发的模板,已完成牌匾制作上墙,对城关、蒿坪、高桥、广城4所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整改落实。12月6日,省民政厅对我县星级敬老院创建进行了验收。
4.扶贫兜底保障有力。
为了加快全县脱贫攻坚步伐,按省、市关于民政部门实施兜底保障脱贫一批的相关要求,与县财政局、扶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低保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紫民发〔2016〕253号),对年人均纯收入在3015元以下的贫困户按政策程序进行认定,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从10月1日正式实施,实现了救助标准提标,保障范围扩面。
5.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有序推进。
提请县政府印发了《紫阳县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构脱钩方案》,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注册、认定、审批、年检等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县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构脱钩工作全部完成。
6.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
残疾人相关信息核对统计工作已完成,我县有12362人次两类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7272人;重度残疾人5090人),按政策标准需发放年度残疾两项补贴1156万元(其中:县级配套578万元)。
7.双拥及优抚工作扎实开展。
我县积极落实安康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系列工作任务,提请县委、县政府于5月下旬出台了《紫阳县双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9个方面71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创建成员单位,现已完成实施阶段工作任务(宣传教育、优抚政策、强军优属九件实事、军民共建示范点)。安置退伍军人18名到镇事业单位工作,过渡安置退伍军人75名到县公安、消防任协警。5月,组织10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康复医院进行15天疗养,免费培训退役士兵39人。
8.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我县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出台了《紫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人员。我县采取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普查技术服务综合外包和成果转化由市上统一招标。目前,各镇全部上报信息表,12月20日,成立5个督查组分赴17个镇对普查工作进行督查。
9.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今年6月、11月,在县安监、消防、食药监等部门的协助支持下,对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殡仪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各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善了消防设施,使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网编织的更加牢固。
10.包村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是我局包联高滩镇龙湾村的第3年,通过实施移民搬迁,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致富产业,实施教育保障,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各项包联工作有效开展,基本达到了脱贫验收要求。12月10日,顺利通过安康市第三方评估验收。
11.老龄工作全面开展。
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政策,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圆满完成,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窗口行业踊跃参与,敬老氛围进一步浓厚。县人社局被省老龄办授予“省级敬老文明号”;县民政局、城关区域敬老院被授予“市级敬老文明号”;县老干部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被授予“县级敬老文明号”。今年,调整充实村(居)老年协会班子197个,成立老年活动室65个。为65周岁以上老人办理《敬老优待证》562份。老年维权深入开展,办理法律援助案31件;免费代书12件;法律咨询105人次;减免收费80余万元。
12.民族宗教工作和谐发展。
投资80万元,硬化城关大力滩回民公墓道路1.8公里。县道协第二届换届完成,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道协机构。投资100万元,完成擂鼓台道教场所停车场建设;投资30余万元,完成正殿的配套改建工程;投资100万元,架通到擂鼓台照明线路,一举结束了不通电的历史。投资20万元,对显月观的钟楼、护档、安装监控视频;筹资80万元,对黄金村安置点房屋置换1幢450平方米。悟真观云房建设完工,解决了教职人员的生活设施用房问题。洞河镇菜园村列入省民委“十三五”少数民族村镇发展规划。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民政局现内设12个行政股室及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
三、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21.406876万,其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0.406876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96.75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3.426167,项目支出803.327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0421.406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21.406876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296.753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3.42616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03.32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0.40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3.426167万元,项目支出457.32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3.42616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010205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的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6.489105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费)、农林水支出64.92685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共计803.32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7.327其他支出为346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03.85738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95.4619,老龄事务1756.71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445.680486万元
(1)行政运行295.4619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员工资等。
(2)老龄事务支出1756.715万元。是指紫阳全县七十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紫阳全县地名普查。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45.680486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救济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0.406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9.217681万元,公用经费114.2084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204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22801万元,公务接待费2.197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紫阳县民政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保留救灾专用车辆1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160人,经费总额2.1976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3.225万元,主要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等会议费。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0848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