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10009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承担着全县17个乡镇,215个村卫生室的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工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医疗救治两大功能,实行24小时接诊(孕产妇急救热线4423567),随时为患者提供保健、医疗救治及健康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着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技术服务与培训等职责,是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门诊服务1.9万人次,住院服务915人次,业务总收入562万元,较2015年对比有所下降。医患纠纷发生1起,按法定程序完成了法医学和毒物学鉴定,申请并完成了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
2、按计划完成住院楼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工作,2016年度底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力争尽快投入使用。
3、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七大妇幼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覆盖率得到提升,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2016年度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成功创建并命名,产科能力建设不断加强。2016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5年的49.2%快速提升至99.89%,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137/10万下降至近6年来无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率由2005年的25.12‰下降至现在的2.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孕免”项目自2008年5月启动以来至2016年共计补助2.1万人,累计补助1536万元;2016年“孕免”项目补助2659人,补助金额214万元,补助率达103.82%。
4、院党支部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调整了党支部委员具体分工,落实了党建工作的7+1项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均安装“手机+党支部”软件,并学会操作使用,加强互动交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紫阳县妇幼保健院决算属于独立决算单位。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99.35万元,较上年下降456.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专项财政拨款结余较多,二是临床骨干人才流失,导致业务量下降。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05.28万元,比上年下降121.12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9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3.74万元,占总收入的37.40%,事业收入561.90万元,占总收入的56.23%;其他收入63.71万元,占总收入的6.37%。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0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6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7.91%;项目支出354.66万元,占总支出的32.09%。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4万元,项目支出222.98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5万元(主要是职工离退休金)、公共卫生支出222.98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88万元,公用经费47.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