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1000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0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

(4)镇财政决算。

(5)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和各种专项资金及行业。

(6)县政府部门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审计局内设6个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副科级)、国家投资审计办公室(副科级)、行政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信息技术股。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类别属于行政管理,共有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审计师1名,投资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现单位实际共有人员24名,资产总计93.26万元。

三、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33个,共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8003.0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4771.00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213.00万元,应做调账处理3019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移交案件线索4个,涉及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涉嫌偷漏税四个问题,涉及问题资金132.96万元。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相关要求,2016年我局对我县各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分月对我县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风险防范、简政放权这“五大抓手”的38个分项进行了审计,形成单项审计报告38个,分季度形成汇总审计报告4份,摸清了我县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强社会救助等21各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财政审计情况

对全县2015年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基金,6个镇财政决算和8个县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审计建议,为各镇及县级部门规范财务管理,遵守财经法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县本级2015年度未进行审计的64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出9大类37个问题,对每个问题点到具体的单位,针对出现问题分单位出具44份审计建议书,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县政府;后由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汇报。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完成4个镇的党政一把手经济同步审计和8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涉及16人,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结合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作出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四)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完成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含陕南移民搬迁资金)、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8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监督检查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情况,促进了民生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规范管理和发挥效益。

对全县十七个镇(含撤并的四个镇)负责管理使用的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财政扶贫项目299个,资金总额1834.37万元,陕南移民安置配套项目408个,资金总额21097.63万元,移民安置点项目68个,资金总额63952.28万元,对发现的问题分镇汇总,提出建议上报。

(五)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国家投资项目审计40个,临时追加项目9个,核减工程总造价1365.00万元。

对三个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县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行审计提前告知制度,将审计切入点前移,既督促了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防止工程建设领域里常见的不规范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又避免到竣工结算时发现了问题,却因既成事实而无法挽回的情况发生,同时也减小了竣工决算审计时的难度。

(六)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情况

全市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现场会后,结合蒿坪镇村财审计试点成功经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全县村财审计领导小组,积极召开全县村财审计推进会及培训会,印发了《紫阳县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审计局、财政局联合成立6个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组,我县村财审计全面铺开,截止2017年5月底,60%的村都已基本完成村财审计工作。

四、部门决算公开表

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局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12666.00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12666.00元),2016年度收入2690007.59元,支出2702673.5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0000.00元)。

我局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2666.00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0007.59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673.59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出国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572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三公”经费相比去年共下降了91.5%,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单位公务用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00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政府采购支出41.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40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36.87万元。

(二)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9.90万元,无公务运行车辆。

附:1.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7.13(公开01-08表).xls [11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