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8005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驻紫和县属工矿商贸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8、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的审核工作,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和注册管理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2、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明确了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26个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了安委会办公室。
2、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印发了《紫阳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中旬举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题培训班,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132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协议114份。
3、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发力。今年相继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督查、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共查出隐患150处,整改148处,2处正在整改中。参加全市安全生产突击交叉检查11次,共下达安全隐患督办通知20份,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隐患67处,已整改60处,7处正在整改中。市安委办挂牌督办安全隐患2处(省道310安全隐患和权洄路段隐患),正在整改中。
4、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印发了《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和《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十条具体措施的通知》,明确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措施。依法加大打击惩治、公开曝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力度。共查封2辆证照不全非法运输的旅游观光车辆,依法停产矿山企业1家。
5、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县17个镇共开展委托执法检查104场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6处,委托执法案卷被市安监局评为优秀案卷。
6、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6月16日在紫阳广场开展了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共计1.5万份,设置宣传展板62块,接受群众咨询3500人次。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知识公益讲座60场次,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8场次、消防演练10场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20场次。建立了“紫阳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和“企信通”移动短信平台,及时、准确发送相关信息。9月中旬,组织各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60余人进行了安监业务培训,11月份,开展了村委会(社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全县村委会(社区)主任或安全协管人员共计225人参加了培训,12月份,组织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450人。
7、抓好示范点建设工作。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示范点的创建要求,创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职业卫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4大类6个示范点。
8、深化改革创新。启动了安监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的关键环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连接到县安监局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实时直观采集存储前端监控对象的各种信息,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确保能全面掌握和发现生产经营现场安全隐患。目前,县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已到位,已完成监控对接1家,其他企业正在建设之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构,共有 14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 人,临聘1人,现实有人员15人(含临聘3人)。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0,696.59元,较上年增加625,197.48元,主要原因是国家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59,372.29元,比上年增加573,873.18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910,696.59元。其中:财政拨款1,897,803.5元,占总收入的99.33%,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2,893.09元,占总收入的0.67%。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859,372.29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21.29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7.70%;项目支出374,851.00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占总支出的19.62%;年末结转和结余51,324.30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9,372.29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21.29元,项目支出374,851.00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73,873.18元,主要原因是国家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9,372.29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76.50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及就业补助)、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12,395.79元(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4,521.29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261.5元,公用经费468,259.79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674.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674.0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37,292.00元,降低47.8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521.29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324.3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6.31%;商品和服务支出468,259.79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1.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37.20元, 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15%。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249,022.18元,增加2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国家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安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370,250元,其中:视频监控建设工程项目支出252,970元、房屋维修工程64,700元、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45,000元、其他服务类项目758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计1,085,759.20元,因公车改革,公车上交,但名下实际共有车辆2辆未移交,通用设备13台。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