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6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17日 |
内容概述 | 共青团紫阳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紫阳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县委、县政府对青少年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5、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进农村科技进步,提高乡镇企业青工文化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6、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
7、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8、指导开展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9、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做实“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贫困村年度项目,按计划帮助贫困户顺利脱贫,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扶贫任务。
2、开展组织青年就业创业培训。
3、举办团干部及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
4、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五四系列活动。
5、举办“少儿茶艺”大赛。
6、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继续建立留守儿童亲情联络室。
7 、开展双创、阳光助残及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志愿服务活动。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团市委下达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人员说明
团县委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员2人、借调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占有国有资产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团县委收入预算为2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2017年,团县委支出预算为23.4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3.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团县委支出预算为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0.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0.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列政府采购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