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53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16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驻紫和县属工矿商贸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8、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的审核工作,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和注册管理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2、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2、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年活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旅游、燃气、粉尘涉爆及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整改薄弱环节。
4、持续强化“打非治违”工作。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检查,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党纪政纪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民爆物品、非法开采矿山、非法建设、非法经营以及违规批建、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5、强化重要时期安全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和事故规律特点,围绕“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元旦、春节、党的十九大召开等重要敏感时期,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严格安全生产挂牌督办。把隐患当作事故,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政令不畅通、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失职渎职行为。
7、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8、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执法。落实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建立联合执法共管机制,坚决纠正以事故查处代替行政执法的错误倾向。
9、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控治理系统,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10、深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加强对委托执法镇的业务指导,确保执法规范。开展镇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理程序,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制度,逐步破解基层安全监管“权责不对等”问题。
1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充实镇监管执法人员,强化行政执法职能。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宣传《意见》,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建设。聚焦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以深化提升为重点,坚定不移,继续推动好接送学生车船安全管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水上接送学生船只安全“双五定”等机制有效实施,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工作亮点,力争在全市推出经验。
1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坚持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隐患排查治理、中介机构服务、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作为对每家企业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减少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率。
15、继续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认真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的原则,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各项工作,要严格控制地下年开采5万吨、露天年开采10万吨的最小开采规模标准,要抓住环境保护这个核心,淘汰关闭环境污染重的煤矿、非煤矿山,严格限制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等环境敏感度高的地区的矿山。
16、深入推进“互联网+安全”智慧工程。充分运用安监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加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加快企业安监视频监控指挥系统设备的连接,2017年实现重点企业监控全覆盖。
17、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8、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加强镇安委办和安监站机构建设,落实好县政府办《关于加强镇安委办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完善镇安委办(安监站)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充分发挥镇安委办(安监站)的职能作用。
19、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工作,组织企业开展事故救援演习,检验应急处理能力。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紫政办发(2016)67号文件规定:我局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股、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矿山监督管理股。县安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实行全额财政拨款方式。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临时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下达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名,其中队长1名。现单位实际在职人员16人,退休1人,去世1人,其中临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公车改革,公车上交,但名下实际共有车辆2辆未移交,通用设备15台,资产总计1,085,759.20元。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安监局收入预算为1,426,900元,较上年增长9.5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国家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30万元。
2017年,县安监局支出预算为1,426,900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1,126,900元,占支出总额78.9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额21.0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9.53%,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县安监局支出预算为1,426,9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700元,较上年增长21.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400元,较上年下降53.13%;公用经费支出16,800元,较上年下降12.5%,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0万元,与去年一样;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4,000元,较上年下降12.5%。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50601)1,126,900元,较上年增长12.39%,主要原因是国家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602)30万元,与去年一样。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16,800元,较上年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拨款收支。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包括安全业务检查经费、业务工作会议费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