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65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1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大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单位主要职责
1、研究草拟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
2、全面了解和掌握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
3、组织起草常委会相关文件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
4、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工委的协调工作;
6、负责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
7、承担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8、负责县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工委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
9、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以及考核工作;
10、负责机关财务、信访、接待、人事、劳资、安保、后勤等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三会”筹办工作。负责筹备和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负责筹备和召开6至8次人大常委会,6至10次主任会议。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保证每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2、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议题,做好各项议题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3、做好省市人大各类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到紫的各项配合工作。
4、加强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公务车辆管理、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等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机关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部门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5人,工勤2人。内设办公室、2个专委会、5个工作委员会。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2人。其中在岗人员25名,包括:县处级领导5名,其他在岗人员17名;离岗1人;退休15人;遗属1人。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设定收入目标,科学确定收支计划;
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预算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五、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7年1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列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照2017年1月份基本工资编列;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7年共计预算214.40万元。2016年两项预算为264.22万元,较上年减少49.62万元,减少部分主要为工资结构调整后退休人员工资部分。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和医疗保险缴费配套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12%和6%配套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配套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和13月奖励工资之和的20%编制预算。
3、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930元编列预算;冬季取暖费副处(高)以上人员每人每年按950元编列预算,其他每人每年按800元编列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按紫财预(2016)1134号文件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执行。
5、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与2016年持平。
6、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7年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安排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部门收支预算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