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6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卫生监督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3、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

4、进行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卫生许可。

5、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并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6、对辖区内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举报。

7、对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食品中毒事件、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及咨询服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2017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的主要任务是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

2、2017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的主要目标是强化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年活动,采取专项监督、集中执法、重点整治和交叉督导、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件以上,案件查结查办率达100%。三、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卫生监督所为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卫生监督所共有事业编制4名,设所长1名,单位实际在岗人员6名。退休人员1人。

五、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136万元,无单位用房,执法车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52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0万元,和上年一样。

2017年,支出预算为5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2万元,占支出总额80%;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额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紫阳县卫生监督所支出预算为5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80万元,较上年减少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5万元,较上年增长11%,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万元,较上年下降74.5%;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4.32万元,较上年下降14.3%;公用经费支出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4.8%,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和上年一样。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事业运行37.80万元,较上年降低2.4%,原因是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护理费、独生子女费等由财政代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42万元,较上年下降91.4%,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各单位不再支出未上卡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

(3)住房公积金4.16万元,较上年增长10.34%,原因是工资调整带来的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长。

(4)机关服务4.32万元,较上年增长降低1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5)培训支出无预算。

(6)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0万元,和上年一样。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0.72万元,较上年下降14%。其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4%,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无因公出国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维护费的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72万元 ,减少14.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单位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0万元,包括宣传、培训经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等。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8:卫监所.xls [5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