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49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

3、拟订县级机关各部门和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4、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约束的管理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和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长。

5、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管理形式;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各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相关手续。

7、研究拟订全县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8、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10、负责报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1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的绩效评估。

12、负责联系双重管理、以上级部门管理为主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13、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标牌的管理工作。

14、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调研、信息和统计工作。

15、增加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及“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2、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完成全县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4、完成双随机“一单两库”清单编制和推行工作;

5、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7、切实加强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三、部门运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形式

县编委办系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内设行政股、综合督查股、机构编制股,下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编委办总编制共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名。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编委办收入预算为68.18万元,较上年减少5.2%,全减少原因是因公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转交公车办,公务车辆费用减少。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支出预算6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3.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4万元),占总支出额78%,专项资金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额2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5.2%,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6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5万元,较上年增长6.4 %,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20.04万元,较上年减少16 %,主要原因是因公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转交公车办,公务车辆费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未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其他支出,因此这两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53.18万元,较上年减少7 %,公车制度改革,公务车辆转交公车办,公务车辆费用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4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收回;公务接待0.8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重点专项工作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编办预算公开表.xls [4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