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32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14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0】63号)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紫阳县社会保险经办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中心内设4个股室,在职人员12人,退休2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制订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全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四项保险管理和支付工作;
3、负责编制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四项保险基金预、决算,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4、负责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审核和参保登记,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和统计信息系统;
5、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管理工作。
三、2017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稽核工作。深入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项政策宣传,积极动员引导各单位和居民主动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参保12900人,征缴基金3500万元以上;工伤保险参保8350人,征缴基金200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4500人,征缴基金480万元以上。
2、做好社保基金内控监督和支付管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抓好社保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完整安全。严格医疗费用审核、拨付程序,严格执行支付政策、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不断改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3、加强两定机构管理。不断细化和完善定点协议管理,科学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指标、结算办法、药品备药率,个人负担率、费用控制指标等考核指标体系,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细化各项医疗服务和费用定额指标,明确费用结算依据,规范医疗服务和经办管理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使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化,建立健全顺畅的参保人投诉反馈系统,发挥全社会的作用,确保基金不流失。
四、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4个股室纳入中心统一核。
五、部门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11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2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账面2.800万元,全部在用。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10.94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99.46万元,专项收入1.00万元。
八、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公共预算10.94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9.946万元,专项收入1.00万元。
2、 预算拨款10.9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49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36万元。项目年支出1.00万元。
3、三公经费,2016年度接待费1.56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因接待工作减少。
4、2017年预算拨款10.94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49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36万元,项目年支出1.00万元。其中办公务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6万元,其他商品支出1.00万元。
5、2017年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专项检查工作经费和业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