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03035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14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督促落实。
2、组织实施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和控制新债、积极化解陈欠债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3、监督农村综合改革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兑现。
4、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5、负责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县的农村综改工作按照省综改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财政局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四大主体工作,履行职能,强化措施,积极搞好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美丽乡村、幸福紫阳”为主题,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农民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以蒿坪镇蒿坪村、城关镇青中、向阳镇贾坪村为引领,向四周辐射。同时结合《陕西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以城关镇新桃村、向阳镇贾坪村为试点的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
2、加强一事一议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一事一议项目库。认真学习一事一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搞好培训,普及推广运用,要照系统要求,结合我县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一事一议项目库。
3、探索资金整合的新路子。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扶持的同时,加强与发改、扶贫、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整合各方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捆绑项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4、搞好一事一议项目管护的试点工作。巡回各镇,对2016年实施的项目,搞好抽查、完善资料。积极配合省、市,搞好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考核评级。并按照《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性的2-3个项目开展试点,积极探索项目管护的有效形式。
5、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项试点。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农工作的有关的政策、综改相关的业务,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对“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上来。按照省市综改办统一部书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集体用地入市、小城镇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试点。
6、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意见》积极开展监督检查。配合财政局相关股室对村干部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发放现状,协调解决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干部补贴按要求、按标准发放到位,从资金保障方面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转。
(三)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兼任),现单位在职人员6名,退休人员2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9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63.59万元,较上年增长10.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算。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为4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27万元,较上年增长18.5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49万元,较上年增长35.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万元,较上年下降68.8%;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76.64万元,较上年下降9.37%;公用经费支出22.32万元,较上年下降2.11%,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降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601)45.59万元,较上年增长15.0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18万元,较上年持平。包括 “一事一议”项目申报、争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经费、农村综合改革培训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0.72万元,较上年下降10%。公务接待费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
会议费及培训费当年没有进行预算。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