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26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基本情况

根据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紫政办发〔2015〕134号),设立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人社局内设8个股室,局属5个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7人,退休人员21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以及相关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政府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比例限额的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亡待遇;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档案。

(六)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紫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指导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实施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介绍管理,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九)负责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工人技师的考核、推荐、发证工作。

(十)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一)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依法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监督劳动保护制度的实施;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

执法,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全县企业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涉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技能脱贫工程,组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7000人,其中修脚技师培训6000人。二是持续做好创业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23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三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重点扶持100名返乡农民工和50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四是实施百名人才招引计划,全年引进各类人才200人以上。五是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全覆盖,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万人,参保率95%以上,待遇发放率100%。六是严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县内重点施工企业应缴尽缴,全年无重大欠薪案件发生。七是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洞河镇楸园村年度包抓帮扶任务。

四、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人社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紫阳县社保中心、紫阳县机关退休养老保险办公室、紫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紫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个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局属2个事业单位(紫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紫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五、部门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5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1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固定资产账面58.88万元,单位占地面积 1000平方米。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294.69万元,基本收入264.69万元,项目收入30万元。

八、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 公共预算294.69万元,基本支出264.69万元,项目年支出30万元。

2、 预算拨款294.6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5.40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万元。项目年支出30万元。

3、 三公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8万元和4.96万元,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19.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96万元。4、 2017年预算294.6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5.4万元,对多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6.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96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支出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九、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专项资金30万元。其中:公务员管理经费5万元,退休人员管理经费3万元,劳动仲裁经费2万元,劳动监察执法经费5万元,人力资源中心专项业务费5万元,精准扶贫免费技能培训专项业务费1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部门公开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紫阳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54.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