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29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问题;

3、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5、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7、承担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汉江出紫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5天,其中冬防期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2天。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低于70(ug/m3)、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5(ug/m3);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1.5%、1.5%、2.0%、2.0%、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安全状态。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紫阳县环境保护局属于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行政办、管理股、生态股、法制股、汉江水质保护办5个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都由环保局局机关统一预算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总编制21人,实有干部20人(其中借调1人),其中,局机关8人,环境监察大队6人,环境监测站4人,汉江水质保护办2人。局党组班子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退休人员3名,临聘人员2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115.64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由县公车办于2017中拍卖、另一辆属于环保局租赁于公车办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财政拨款为177.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7.82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2017年环保局收入预算为177.82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177.82万元,包括工作福利支出12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按标准公务费的20%预算,预算2.4万元,同比上年较少0.1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因人头经费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务用车改制,无预算经费。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紫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开01-07表)

附件:环保局2017年预算附表.xls [4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