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0000001070000201703031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7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一、单位主要职责

紫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以及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再审案件。

(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七)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十一)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蒿坪、高桥、汉城、洄水、红椿、毛坝六个基层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稳妥有序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推动法院工作进位争先,努力为实施“五大战略”、实现“五个赶超”,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紫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紫阳建设。

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强奸、敲诈勒索及电信诈骗等案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

(二)化解民商事纠纷,推进和谐紫阳建设。

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审结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等涉农案件,依法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件,促进了亲情和美,邻里和睦;审理侵权、劳动、医疗等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涉及民间借贷、金融保险等案件。

(三)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紫阳建设。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模式,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紫阳建设。

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3月,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工作任务要求,不断总结以往审判权创新的成功经验,本着让人民群众满意、法官干警满意和组织满意的目标,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思路,深入做好法官干警的思想工作。制定出台《紫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通过组织考试、法官竞职演讲、业绩考察、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先后两批次选任出员额法官18名,并将现有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厘清各类人员的职责及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分审判单元,重新组建审判团队,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六)立案信访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优化诉讼服务,采取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等举措创新立案方式,简化立案环节,公开立案程序,让当事人方便快捷、明明白白行使诉权。

三、单位基本情况

紫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现有编制75人,实有干警70人,其中法官31人、法官助理2人、执行员6人、书记员22人、法警5人、工勤人员4人。机关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法警大队、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装备科、信访办等16个审判、行政职能部门。下设毛坝、蒿坪、高桥、洄水、红椿、汉城6个基层人民法庭。

近年来,紫阳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大局,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大力提升司法综合能力,年均审理案件1900余件,为紫阳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持续腾飞提供了高效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设定收入目标,科学确定收支计划;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预算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五、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7年元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列2017年预算。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和医疗保险缴费配套按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之和的12%和6%编列预算。

3、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930元编列预算;冬季取暖费副处(高)以上人员每人每年按950元编列预算,其他每人每年按800元编列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务费按2万元/人/年预算,共计预算140万元。

5、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7年业务工作实际需要,预算65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七、国有资产情况

现在法院有执法公车11辆,五个基层法庭,法院机关审判综合楼建设正在验收审计中。

八、专项资金情况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由省财政厅根据各基层法院办案业务数量、人员、区域等情况,另外拨款,没有体现在2017年预算内。

附件:17年预算:法院.xls [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