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070000201710019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0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通用类集中采购项目。
2、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
3、受理和处理委托权限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或质疑;接受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
4、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有形交易市场,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职责,提供交易服务。
6、承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审核工作;
7、组建、管理工程评审专家库。
8、依法受理和处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9、统一管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0、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稳步推进《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紫阳县限额内工程采购管理试行办法》新办法应用。会同县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对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和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开展新办法贯彻落实及操作使用业务培训,确保改革举措能付之实践、成效显现
2、坚持不懈开展重大项目招投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活动。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及政府实事工程推进和开展,及时参加各类协调会,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和对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提高工作效率。
3、制定出台《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加强与省、市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力度, 建成“紫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尽快投入运行。
4、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完善格式化的函件、报告、通知及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及采购流程。适时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培训,编制、印发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
5、探索建立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决算审计,全流程信息管理、分析、公开系统,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6、探索建立全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规范从业行为。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单位实际共有人员10名。单位固定资产:852236.00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设定收入目标,科学确定收支计划;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预算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五)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7年元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列2017年预算。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四项之和为基数,按12%配套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四项之和为基数,按6%配套编列预算。
3、一般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930元预算;冬季取暖费按每人每年按800元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务费按6000元/人/年预算。
5、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7年业务工作实际需要,预算15万元。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85.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85.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附件: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预算表
附件: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