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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林同志在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7-10-05 18:12作者:佚名来源:紫阳县委办公室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要求,落实全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深度贫困地区以改革理念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路子。下面,就推进全县“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三变”

所谓“三变”改革,就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就是将村组集体资源资产,以及政府投资形成交由村集体管护和使用的可收益物化资产,通过股份合作形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各级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建设的资金,整合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的资金资产收益权,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等,以及自有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获得收益分红。

农村“三变”改革,是以股份合作为纽带,以特色产业为平台,以经营主体为承载,聚合要素资源发展规模经营的一种新探索,是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之后的一个重大突破。823日,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镇村干部到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安顺市塘约村、六盘水盘州市对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三变”改革推动农业农村繁荣发展的显著成效,深感震撼、深受启发。贵州六盘水市在“三变”改革中,以股份合作为纽带,无物不股、无奇不股、无事不股、无人不股,凡是能产生价值的资源资产都探索入股,民俗资源、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等都能入股,实现了农村土地、劳力等基础资源与资本、技术等先进要素深度融合,农民和经营主体抱团发展,推动了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科学脱贫致富之路。目前,六盘水市96个乡镇(街道、社区)、881个行政村、31个省级农业园区实现了“三变”改革全覆盖,共有40.66万亩集体土地、14.31万亩集体林地、42.44万平米水域、167.98万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整合财政资金7.49亿元,撬动村集体、农户、社会资本60亿元参与入股,50.14万户农户成为股东,入股受益农民达165.33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1.65万人。贵州农村改革通过抓“三变”,唤醒了沉睡的资产,激发了创业热情,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壮大了集体经济,优化了乡村治理,贵州“三变”改革对我们深度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攻坚、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示范作用。可以说,“三变”改革是统筹推进“四化同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的关键举措。

第一,“三变”改革是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201511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在今年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是解决深度贫困的好办法。汪洋副总理在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也强调:要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有效利用起来,给农民创造财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三变”改革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列入脱贫攻坚十大突围战之一,纳入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今年抓试点,明年全省铺开。市委、市政府把“三变”改革列入持续系统推进的脱贫攻坚五大工程,要求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打造一批典型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工作推进。“三变”改革是“三农”改革的大方向、大趋势,也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我们必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要求。

第二,“三变”改革是破解三农发展瓶颈的有效措施。紫阳作为安康立地条件最差的山区农业县,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长期以来制约“三农”发展的一些短板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一是规模经营缺条件。耕地以旱坡地为主且分散,25度以上的耕地占84%,土地质量差、收益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难度大,资源性资产开发利用价值不高,为数不多的农村集体资产基本处于“沉睡”状态,农村集体经济基本处于“空壳”状况。二是农村发展缺人手。每年有8万多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新生代农民不愿务农,留守老人和家庭妇女是农业生产主力,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粗放化农村“新三化”现象严重,农村土地撂荒等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普遍,“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突出。三是产业发展缺主体。主导产业特而不强、链条不长,农业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低,缺乏经济实力强和效益好的农业经营主体。现有经营主体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粗放,企业自主创新和带动能力不强,企业、农民与市场利益链接、有效对接不够。四是农民增收缺支撑。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信息,发展无门路,增收无支撑。村级组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等方面的能力弱。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要通过“三变”改革,推动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经营制度、组织制度、治理体系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激活农业发展主体,优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释放供给侧改革的新活力。

第三,“三变”改革是有效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产业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治本之策,“三变”改革是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通过将一次性财政扶贫资金转变为贫困村、贫困户在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收益股权,推动贫困群众与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产业连体、股份连心”,贫困户通过持股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人,通过流转土地得租金、参与劳动得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变短期帮扶为长期资产,变输血为造血,提高农业产业扶贫效益和资产收益,激活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信心和能力。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三变”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把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有机连接起来,推动生产要素在产业链上的有效整合,让贫困群众有股可入、有事可做、有利可获,推进贫困难群众如期实现脱贫。可以说,只有通过“三变”改革的强力推动,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度,解决好“平均数”与“大多数”的突出矛盾问题。

第四,“三变”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完善。70年代末实施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以户为单位的精耕细作创造了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令世人瞩目。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潜能、作用已经充分发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它的局限性已十分明显,“分”得过多、“统”得不够的问题已经显现,以户为单位的生产,难以适应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需要,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难以享受到金融、流通、科技等社会化大服务。2013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改革开放从农村破题,‘大包干是改革开放的先声。当时中央文件提出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但实践的结果是,‘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三变”改革是新时期通过股份制这一市场取向的经营参与方式,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经营权及农民其他可经营性资产让渡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此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其他经营性资产的有效利用,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得充分、“统”得不够的弊端,突破了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限制,通过把分散的资源、资金、农民“聚集”起来,为规模化经营提供可能,实现了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双赢。对规模经营主体而言,按照农户持有股份向其分配收益,而不需向其支付土地租金,可以在不增加农业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入股农户而言,通过以承包地入股规模经营主体,并在主体内部劳动就业,使其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可以有效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实现农户与规模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三变”改革的重大意义,站在以改革思维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战略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县全面推进探出路子、作好示范。

二、务必突出重点,蹄疾步稳抓“三变”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紫阳实际,今年我们确定蒿坪镇王家河村、界岭镇斑桃村、洄水镇团堡村为省级“三变”改革试点村,高桥镇裴坝村、焕古镇东红村为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其他各镇分别确定一个村级班子硬、产业基础实、经营主体强、区位条件优、村风民风正的村作为县级“三变”改革试点村,力争用一年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县深化“三变”改革提供支撑。县上已经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一些配套文件也将陆续制定下发。“三变”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好改革方向和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稳妥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变”主要改革举措基础上,深入研究改革各领域、各举措的耦合性,使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确保试出典型样板、试出制度成果。

第一,要牢牢抓住厘清资产权属这个前提,着力聚集发展要素。这是“三变”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加快清产核资。按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集体资源资产存量、结构和使用情况,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年底,要全面完成试点村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二要界定产权归属。县农林科技局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收尾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资源资产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优先对“三变”改革试点村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三要盘清可变资产。对农村土地、林地、资金、技术等村组集体或农民拥有的资源资产,财政资金及其投资形成的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房屋等可经营受益的物化资产,看哪些可以作为村集体或农民的股权投资入股经营主体,要逐项的清理出来,建立投资入股的可变资本台账,为资源资产变股权奠定基础。

第二,要牢牢抓住推进股权合作这个核心,着力打造股份农民。“三变”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股权问题。“三变”改革的内涵是“股”、关键是“变”、支撑是产业,核心是打造“股份农民”,以股权为纽带,把各种资源整合到产业平台,让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三变”改革推动的合作发展,与大集体时期的农业合作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合作性质不同。大集体时期是“一大二公”,资源资产产权均为集体所有;“三变”改革的合作是村组集体、农民个人、民营经济的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二是合作方式不同。大集体时期是行政命令下的合作,“三变”改革主要是股份合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主自愿合作。三是经营方式不同。大集体时期是集体统一经营,“三变”改革主要依托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村组和农民可参与也可以不参与经营管理过程。四是分配方式不同。大集体时期是“大锅饭式”的平均分配,“三变”改革主要推广“固定收益+按股比收益”分红模式,既让农民有保底收入,又能够增加财产性收益,让贫困户和农民吃下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的“定心丸”。推进股权合作中,要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要搞好资产评估。要通过股份合作各方民主协商确定或者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投资入股的村集体资源资产和农民资产要素进行评估定值。村集体资源资产的价值评估确定,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会大会讨论通过;农民自有资产价值评估由农民自主认定;对确定入股的财政资金,镇政府要提出量化到集体和农户的入股方案,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二要抓好成员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综合考虑村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居住状况以及义务履行等情况,按照“两划定”“五取得”“三保留”“五丧失”的认定标准和“六步三榜”操作流程,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遵循操作程序,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三要做好折股量化。折股量化中要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原则,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对集体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的有效凭证。对资源性资产的面积或实物量化记录在股权中,明确股权,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原则上不进行折股量化,制定管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第三,要牢牢抓住瞅准产业项目这个关键,着力发展绿色经济。“三变”改革成效最终的评判标准要看农民的腰包鼓起来没有、要看农民增收不增收,只有把产业选准了,对路了,才能更快地让农民见到效益,“三变”改革才有牢固支撑。一要依托政策选。所选项目要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符合中省市政策支持发展的方向,当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富硒茶、魔芋、核桃、生猪、渔业五大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选准选好产业项目。二是依托资源选。生态富硒是我们最大特色和优势,富硒产业特别是富硒茶产业已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要坚定不移地走富硒特色路、打富硒特色牌,突出绿色优质富硒农产品供给,围绕富硒种养、加工和健康养生,主攻富硒茶、富硒水、富硒食品、富硒保健品和补硒养生,把富硒特色农产品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三要依托龙头选。优先选择全县已有较大规模,经济实力强和效益好的经营主体。四是依托市场选。看市场需要什么就发展什么,重点要选择近期市场需求大、长远发展潜力好的产业项目。要顺应市场需求,发挥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富硒农产品,使结构、产业、产品更好地适应市场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第四,要牢牢抓住选对承接主体这个重点,着力培育发展龙头。经营主体是“三变”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和引导者,推进“三变”改革,必须有好的经营主体承接带动。对承接“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要优先给予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优先解决融资、用地等难题,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选择作为“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依规经营;二是经营主业鲜明且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发展前景好;三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明显;四是物权持有人或经营者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用度高,热心参与脱贫攻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当前,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发育还不充分,特别是登记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运行管理不规范,经济实力不雄厚,资金短缺、运转困难、有名无实,要坚持内培外引两力并举,下功夫加大培育力度。一要壮大一批。要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扶持壮大现有经营主体。对省级龙头企业,要重点支持其做稳、做大、做强,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份额;对市级龙头企业,要加强引导、突出优势,不断做大基地规模、提升产品品质,早日成长为省级龙头企业;对中小微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逐步成长为龙头企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帮助完善治理体系,提高科学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竞争实力和发展质量;对有条件的家庭农场,要支持其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要引进一批。对于没有经营主体的镇村,要借助外力,向上争取支持、向外引进要素、加大招商引资,采取多种方式把那些实力强、信誉好、有公益心的企业引进来。三是新建一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创业支持政策,积极铺路搭桥,鼓励和支持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规模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创办企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在全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市委鲍书记特别强调,鉴于现村两委班子中经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的实际,村集体注册成立独资或控股的经营主体要慎重,现阶段应以参股合作为主,依托经营状况好的企业和园区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条件具备的村可考虑以村集体名义注册成立经营主体,不具备条件的不能强行组建集体管理的经营主体,以免造成集体财产损失。

第五,要牢牢抓住维护农民权益这个根本,着力彰显改革实效。“三变”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不让一个贫困村、贫困户掉队。我们宽容失败、允许试错,但决不允许以改革为名侵蚀农民利益。在推进“三变”改革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导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在政策制度允许框架内,灵活“变”的方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组则组、宜户则户,不搞“一刀切”。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能用多数掩盖少数,更不能搞行政命令。要根据村情实际和农民特点,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界定好农民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收益和风险,明确农民股东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类型,确保农民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建立农民参与机制,推进“三变”过程公开,保障农民在确权、颁证、评估、入股、转股、退股等重大事项上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集体资源、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入股所形成的资产收益,要优先分配给贫困户,注意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要管好用好村集体收益,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滚动发展、村级公共运行维护、兴办公益事业、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及贫困户补助补贴等,体现集体所有属性。

第六,牢牢抓住强化风险防控这条底线,着力保护群众利益。农业产业投资回报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如果经营主体没有足够的实力、科学的管理和持续稳定的发展效益,群众害怕入股经营失败,尤其担心经营主体破产、经营者“跑路”,农民权益无法保障。因此,我们在大胆试、大胆闯的同时,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可防可控。重点要防范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严防生产经营风险。加强现代农业生产装备、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抵御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严防利益侵蚀风险。严防借“三变”改革之机,出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等问题。防止少数经营主体在改革中,以发展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还要防止一些经营主体以亏损无效益为名不分红,侵占村集体、农户利益。建立健全股权、股金监管机制,加大对经营主体的财务和运营监管,督促及时兑现收益分红。三是严防社会稳定风险。建立“三变”改革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及时纠正改革偏差,及时调处改革中的矛盾纠纷。

三、务必强化领导,凝聚合力抓“三变”

“三变”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杂艰巨而紧迫,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三变”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将“三变”改革工作作为创新产业精准扶贫、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创新举措,与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做改革的组织者、推动者,也要做改革的守护者、保障者。“三变”改革实行“县级统筹、镇村实施”的推进工作机制。县“三变”改革办要切实加强对“三变”改革的统筹协调,加强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切实做到措施到位、指导到位。各镇要扛起“三变”改革试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三变”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抽调懂政策、懂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试点村,按照既定的步骤程序、时间节点,把摸清可变资本、选准产业项目、确定承接主体等十三项任务一个一个地落实到位,形成改革实例,见到改革实效。各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三变”改革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和组织干部加强学习,尽快掌握“三变”改革的基本知识、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真正成为“三变”改革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坚持亲力亲为,具体抓、抓具体,抓紧推进工作落实。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梳理本部门本领域中省有关政策,制定好清产核资、确权颁证、资金整合、股权设置、收益分配、合同监管等方面的操作文件和配套支持措施。

二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完善相关政策,把好试点方向。要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跟踪掌握试点动态,帮助解决矛盾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三变”改革试点稳步有序推进。县“三变”改革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对照步骤程序、时间节点开展督查督办和考核评比通报,各镇每季度向县“三变”改革办报送一次试点进展动态。要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引导干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败者,解除干部改革创业后顾之忧。要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联系,各镇在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县级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回复,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纠正偏差。

三要强化总结宣传。近年来,我县不少地方依托发展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攻坚,通过土地流转、扶贫资金入股等开展了一些探索,这些都是“三变”的具体形式,只是需要从政策层面加以引导规范、提升完善,县“三变”改革办和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加大宣传推介,对做得成功的改革试点要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改革典型案例,供其他试点村借鉴和学习,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县级宣传媒介对“三变”改革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到村组和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争取群众对改革的理解支持、真心拥护和广泛参与,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各镇要及时把“三变”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定、实施方案、合同协议、股权登记、三资”清理等资料毫无疏漏地编制清册、建立台账、整理归档,作为记载“三变”改革整个进程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三变”改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一场触动体制机制变革的改革,做好“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县上下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坚定不移的改革决心、敢啃硬骨头的改革精神、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大胆探索创新,凝心聚力推进,推动“三变”改革在紫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