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紧紧围绕“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脱贫”目标,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多管齐下,加强扶贫驻村干部队伍管理,全方位打好新一轮脱贫攻坚战。
规范日常管理。该县制定了《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办法》,把保证驻村时间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要求,驻村干部每年驻村时间不低于220天。驻村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日常管理以当地镇党委为主,服从镇党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杜绝纪律松散和工作“两张皮”现象,确保了驻村干部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好扶贫工作。
强化服务保障。该县各部门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建立了“科级领导主抓、优秀干部驻村、全员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将人财物向贫困村倾斜,并按规定落实驻村工作经费、生活补贴等必要待遇,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当好坚强后盾。同时,镇上为驻村干部提供了基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加强督查考核。该县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镇和部门的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单项考核。驻村干部由派出单位根据当地镇党委提出的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措施,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并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使驻村干部下得去、干得好。
严格兑现奖惩。对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驻村干部成绩突出的,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优秀等次,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未完成任务且考核末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驻村干部的责任,个人年度考核定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下;中省驻紫单位考评结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以此传导压力、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