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稳定盐业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连日来,紫阳县盐务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不合格盐品排查工作。
该局积极响应上级排查部署,与各镇市管所积极配合,落实进店行动,对在售盐品的生产单位逐一核查,详细记录排查盐品的品名和数量。为提高食盐经营户的盐品知识知晓率,普及涉盐法律法规,印发了34册最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在进店核查不合格盐品时,向经营企业和个人告知食盐必须从正规食盐批发企业购进并保留有效票据,并针对日常食盐批发及销售,面对面与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专项工作开展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在辖区内共排查了343家经营食盐的企业和个人。对照2018年下半年全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不合格盐品统计表,紫阳县盐业市场未发现表中所列的17个批次食盐品种的企业和个人。针对未从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涉嫌售盐违法行为的经营店,执法人员依法询问了解了有关情况,责令出示购盐票据,并没收店内留存的混开票据,严肃纠正因欠缺法律知识而销售私盐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