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今年以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完善案审会制度,为规范执法保驾护航。
一是根据今年体制改革后的人员安排,调整了案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组成人员,明确了领导机构组成成员和工作职责,同时对须由案审会进行集体审议的七种情况作了详细规定。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案审会会议程序及内容。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处罚程序是否得当、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罚依据是否准确等主要审议内容进行严格审议。
三是坚持集体会议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案审会审理案件实行会议制度,每次案审会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召开,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同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多数意见形成最终决议。此外,案审委委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四是在审议案件的同时,将案件审议与行政执法实践紧密结合,针对案件反映的情况,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难题、新题进行系统分析、查找背景原因、抓准主要矛盾、提出对策思路,确保执行到位。
通过完善案审会制度,强化了案审会审理案件的集体效力,降低了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提高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用权不任性,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