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下调新政策执行首日,紫阳县4户纳税人当天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享受到6.5万余元税金减免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19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在征收契税方面予以了下调;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再区分是否为普通住房,均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
《通知》下发后,紫阳县税务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解读文件,切实加强宣传,全力保障优惠政策顺利实施,不出纰漏。
据统计,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下调新政策执行第一天,全县4户纳税人累计减免营业税45589.52万元、节省契税19996.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