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紫阳县公安局及时消除一重大安全隐患

时间:2016-01-27 08:12作者:何春地 杨关顺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日前,紫阳县公安局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查处一起在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案件,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1月21日15时30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与县消防大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对城关镇楠木村村民龚某(男,现年53岁)负责看管的液化气储存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楼下的窗户不时有浓烟冒起。针对这一疑点,检查组成员立即到楼下进行查看,发现其在储存有大量液化气罐的楼下使用大火熏烤猪肉,一旦液化气有丝毫泄露,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情况十分危险。民警在固定证据的同时,立即找来水源将大火浇灭,并受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