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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时间:2015-08-10 08:05作者:陈俊瑞来源:紫阳县督查考评办公室

近年来,紫阳县不断创新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激励全县上下勇闯一流的工作业绩,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不断完善考核办法。考核是手段,发展是目的。近年来,该县紧扣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全县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不断修订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结合县情实际,在对镇考核上,共性指标重点考核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事业及民生保障、社会安全等工作,分类指标重点考核扶贫开发、避灾移民搬迁、生态文明、旅游产业、工业经济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在对县直部门考核上,将县直工作部门分为党群、社会事业、经济综合、政法执法监督四大类,实行分类考核,分别设立20项重点工作、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行政审批与服务、招商引资等11个考核指标,分设不同分值,采取“共性指标统一考核、重点工作分类考核、单项工作独立考核”的考核方式,形成了一套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公正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强化重点工作督查。严格督查、强化考核是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保证。近年来,该县对全年目标任务坚持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巡查讲评、年度奖惩兑现”的工作制度,实行综合工作与重点工作、阶段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完善督查检查、信息反馈、督查通报等制度,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现场走访与电话问询相结合、联合部门督查与县级领导巡查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对重点工作实行台帐备案制管理,通过建立督查台账探索双向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形成抓督查、促落实、提效率的工作局面。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奖励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镇和县级部门,其中重点工作单项奖励奖金直接奖励参与工作的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即: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食药品安全。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效率,该县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即:对全县20项重点工作任务欠账大的相关镇及县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在20项重点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发现、锻炼、培养和使用干部,优先提拔在推进重点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综合考评排名末位或受到“一票否决”的镇和县直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处于末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通过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该县县域经济实现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些亮点工作产生了广泛影响,其中,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得到各级认可,先后在省、市进行推广,被中央实践办作为全国县级典型进行宣传。自2010以来五年市对县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中,其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在2012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综合名次中紫阳是进位较快的前10名县;2013年度紫阳县委被中央组织部、陕西省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县级党委;2014年度紫阳荣获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