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紫阳县政府26个工作部门的“一把手”同时收到了一份《人大监督告知函》,旨在“提醒”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为了便于被任命人员了解掌握人大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将繁杂的、散见于各个法律规范中的人大监督规定整理归纳为简明扼要的“格式化”条款,以《人大监督告知函》的形式下发给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该《告知函》由任前、任命、任后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任命程序和任后监督等内容,该做什么、如何做、时间、期限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既是对拟任命人员和被任命人员的温馨提示,又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操作“大纲”,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据了解,制发《人大监督告知函》是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公开的新举措,有利于促使被任命人员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