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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纪委创新机制破解基层办案难题

时间:2013-07-31 07:52作者:吴世君来源:紫阳县纪委

紫阳县纪委针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办案少、难办案和办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强的实际,积极创新案件查办模式,狠抓基层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建立创新考核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年初,所有镇纪委和县直机关纪检组就年度查案工作目标作出量化承诺。县纪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议,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等室就基层查办案件遇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完成进度情况进行逐一评点,指出办法和思路,被评点的单位和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加大案件考核在年度综合工作中的比重,对办案业绩突出的同志积极向组织上推荐,先后有数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二是建立线索互通机制,发挥协作互助制度优势。建立县镇两级案件线索互通机制,县纪委与公安、检察、审计和关系民生的重点部门,基层纪委(纪检组)和基层站所,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交流情况,搜集线索。同时规定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移送,并严格保密。县纪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分析会,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县纪委采取查阅卷宗、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三是建立催办督办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案件办理整体效能。由负责案件管理的相关室统筹全县案件督办,再由各派驻工作室负责本辖区内案件的催办和督办工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实行“双过堂、双把关”制度,基层纪委必须在案件初查初核结束后准备立案前,将初核相关材料送案件室审核,严把证据到位关和程序完备关;在案件调查取证结束后结案处分前,将相关材料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核,严把证据材料质量关和定性关。

四是建立能力提升机制,提高办案队伍整体水平。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编写案件办理流程手册,基层纪检干部人手一册。强化疑难案件研讨,选择典型案例组织案例研讨会,针对基层经常遇到的共性案例和疑难复杂案例,组织基层纪检干部从信访、案件查办和审理等方面进行研讨剖析,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制定和完善案件主办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款物收缴管理制度等,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