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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古:村民监督委员会为农村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时间:2011-12-13 08:59作者:雷贵从来源:焕古镇政府

焕古镇积极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把村民意志和党的意图有机结合,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在村务决策中监督。实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反映社情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
在村务公开中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全过程,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予以解释或纠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在“三资”管理中监督。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使用过程中,严格规范财务手续。及时履行职责,对村里购买办公用品、差旅费、水电费等每笔开支认真审核并签字,否则一律不能报销入账,堵塞了漏洞。
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监督。从维护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有效地维护村民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农民关心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督,使这些惠农资金的发放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确保农民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