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县法院在办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发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对当事人所争议的事项已作出了公路路政处理决定书。该院为了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执行力度,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化解当事人纠纷,于11月1日向农村公路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履行监督职责,尽快对作出的处理决定书监督履行完毕。
紫阳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得到了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积极回应。11月16日,该院接到了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复函,函中对县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并派专人对涉案的处理决定书进行了复查,对非法占用公路的农作物进行了强制清除,同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今年以来,紫阳法院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管理隐患和漏洞,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截至目前,该院向相关单位发生司法建议12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