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怎么安排?用在哪些地方?效益发挥如何?这些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人大监督的重点。近年来,紫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全方位监督,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关键部位。
年初问安排
根据《预算法》的编制原则和全口径预算要求,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对乡镇和部门预算工作进行调研,监督财政预算编制方案是否依法依规,编制过程是否准确规范,并提出对县级财政预算编制、重点项目、部门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建议,从源头上把好预算关口。
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紫阳县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常委会根据国际国内经济仍然处于缓慢回升期,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任务繁重,税源不足,支出压力较大等问题将继续影响到公共财政预算执行的形势下,建议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一要过紧日子保平衡,分清轻重缓急,勤俭办事,压缩一般性开支,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加强政府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二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盘活优化滞留专项资金,制订普惠性扶持政策,鼓励全民创新创业,加强对各项产业和实体经济扶持,尤其是对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的扶持,出台对镇财政政策,激励各镇发展高税收产业增加财税收入;三要更加关注民生,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四要按照《预算法》继续完善四本预算,研究探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保证预算的完整性。
年中问进展
县人大常委会年中对乡镇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时,根据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收支状况,督促政府将财政资金用得清楚、用出效果,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民生改善。
今年6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指出了全县上半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项资金滞留余额大,一些项目没有实施或实施缓慢;二是总预算和预算单位往来挂帐问题仍然突出,普遍存在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涉及对象较多的问题;三是财政管理有待加强,全口径预算有待完善,镇级财政审计所机构不规范,部分预算单位管理混乱。四是公共资产存在重购轻管、购买和报废不上账、账面与实物不符、不动产办证率低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要高度重视财政审计工作,加快滞留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对已确定的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要改进招投标管理办法,使收入基数回归现实、增加可用财力,制定相关办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各预算单位财务主体责任,逐笔清理结算往来款项,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和财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今年10月,按照《预算法》要求,根据预算实际执行及政策变化情况,在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五次会议上,依法作出了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定。常委会再次指出预算支出整体进度较慢,尤其是脱贫攻坚等专项资金滞留余额很大,要求县政府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加快结算兑付,发挥资金效益;要密切关注收支趋势,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化解收支矛盾,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避免资金浪费,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年末问绩效
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上一年财政决算工作时,借助审计部门力量,以审计监督为主体,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增强对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强化整改落实,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新一年财政监督提供参考依据,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在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二次会议上,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提交的《关于紫阳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结合县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调研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审查认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目标,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本级财政收入质量依然不高、专项资金滞留金额大、债务往来长期挂帐、镇级财政审计所人员有待优化、县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不专、存在兼职和会计出纳一身兼现象、乡镇财政没有造血功能等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进行整改和解决,不断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立足县情,把握发展大势,实现经济总量与质态同步提升。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和“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紫阳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随着全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要保持财政预算投入的不断增长,县人大常委会就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决算监督管理,努力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实处、花在刀刃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教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