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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四确保”促“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时间:2016-09-19 08:24作者:胡呈娥来源:紫阳县委组织部

为促使“第一书记”能够扎根基层、积极履职、干事创业,紫阳县从职责权限、管理制度、考核奖惩、激励保障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确保“第一书记”在派驻村呆得住、干得好、出成绩。

明确职责,确保专职化。该县明确规定“第一书记”脱岗进驻派驻村,以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脱贫、办好为民实事和提升治理水平为主业。着力做好“七个一”重点工作,即:建强一个班子、上好一堂党课、走访一遍农户、记好一本民情日志、写好一篇调研报告、办好一批为民实事、协调落实一批帮扶项目。同时要求“第一书记”要做好派出单位与派驻村扶贫包联各方面沟通协调工作,协助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建强村“两委”班子,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健全制度,确保规范化。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第一书记”管理有章可依、规范严明。一是明确管理责任。明确规定县委组织部、镇党委对“第一书记”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的联系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汇报,适时到村指导工作。二是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时长为2年,到期后,12月底确定人选,次年1、2月份实行压茬轮换。三是严格日常考勤制度。原则上驻村时间每年不得低于220天,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6-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门向同级党委组织部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

严格考核,确保长效化。该县对“第一书记”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第一书记”考核采取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观摩评比、群众评议、查看工作日志、考勤表等方式进行,着重了解村级组织建设、项目实施、贫困户脱贫情况。根据多方了解,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激励保障,确保人性化。为了给“第一书记”提供一个后顾无忧的干事创业环境,该县从工作经费、考评奖励、生活补助、评优树模等方面给“第一书记”提供激励保障,确保“第一书记”安心驻村、积极履职、干事创业。由派出单位为“第一书记”提供后勤保障,做好生活必需品采买、办公设备配备等保障,每年为“第一书记”安排体检1次,办理任职期间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第一书记”驻村期间,派驻单位按照每人每天30元发放生活补贴,往返交通费全额报销。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优秀的,由选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表彰奖励;考核称职的由选派单位兑现年度奖金;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积极推荐评选“优秀第一书记”并做好宣传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