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紫阳县消费者协会、县工商局和县食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环保局、烟草局、人民银行、农商银行、长安银行等多家单位联合县内部分企业在县城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我消费,我做主”,通过设置政策法规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等形式,面对面向过往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广泛传播“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呼声,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工作人员一边向过往的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知识读本,一边结合各自行业的业务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耐心宣传、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条文,现场为市民群众开展消费、维权等咨询服务。
过去一年,县消费者协会深入推进12315进超市、进市场、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和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累计受理消费者举报138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2万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共分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宣传咨询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对食品安全、金融诈骗等鉴别能力,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