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在第一书记“选、育、管、考”等关键环节上强化措施,着力建设下得去、待得住、业务精、干得好的第一书记队伍,为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脱贫、发展集体经济、办好为民实事、提升治理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精准“选”,确保下得去。该县在选人时,坚持“四必须一审定”原则,确保选出“思想摆得正、组织信得过、能力过得硬”的第一书记。一是各级关于第一书记驻村政策必须让干部先知晓;二是第一书记人选必须让党员干部个人先申报,最大限度尊重干部自主选择权;三是县级部门选派的第一书记必须是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四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必须全覆盖;“一审”即县委组织部对各级上报第一书记人选审定后统一下派。
用心“育”,确保业务精。一是专题培训教。每年开展一次专题培训。采取上级专家集中辅导学政策,第一书记座谈交流谈体会,现场观摩长见识、学方法等方式为第一书记充电提能。二是发放资料学。把中省市县第一书记相关文件编印成《驻村第一书记文件汇编》,人手一本,让第一书记熟知中省市县相关政策,明确工作方向,牢记工作目标。三是驻村实践干。组建镇驻村领导任队长、驻村第一书记任副队长的精准脱贫工作队,围绕“四项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第一书记在实干中提升综合素养。
严格“管”,确保待得住。出台《紫阳县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坚持“工作从严、保障从优”,真正让第一书记由机关人变为村里人。一是考勤从严。规定第一书记由镇党委直接管理,脱离原单位业务,每年在村工作不得少于220天,镇党委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全天考勤纪实,每月评价。二是督导从严。县民调中心每月开展一次第一书记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座谈汇报会,按时限通报通报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确保第一书记工作扎实推进。三是保障从优。规定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据实报销路途补助,定期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按每人每天20元生活补助核算,根据年度考勤、考核结果发放。
科学“考”,确保干得好。一是明确考核权限。实行镇党委负责第一书记日常考核、县委组织部负责半年及年度考核的分级考核模式。二是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坚持平时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工作结果和工作过程相结合、众评价与工作实绩相结合,既看“德”、又看“才”,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确保考核的科学合理。三是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县委组织部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总数的15%确定年度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优秀指标。年度考核称职的,县财政及时兑现补助资金,考核不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和撤换。第一书记任职期满后,在村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