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紫阳县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确保农民工取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县人社部门牵头,工会、公安、住建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集中力量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以及多次举报的企业逐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二是建立包抓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凡是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用人单位按时付清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工资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将用人单位划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取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对重点企业加强监控,保持信息畅通,对因企业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