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在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教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尹正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成彦,县委常委、副县长闫锋参加会议。
张教志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全县广大干部要深刻认识维护宪法地位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决捍卫宪法尊严,认真履行宪法使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张教志强调,知法、懂法、执法、守法首先是要学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框架内,依法办事,依规履职,真正把工作的过程变成学习法律、实践法律的过程。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真正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促进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法治紫阳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会上,县人大法制民政工委负责人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进行了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省驻紫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全体干部,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共200余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