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不断创新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旬督查、月通报、季度考核问效、半年巡查讲评、年度奖惩兑现”的工作制度,以工作实绩为标尺,坚持“五个注重”,勤督、真考、实评,为激励全县上下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是注重民意导向,体现群众路线成果。每年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万人问卷调查”,将问卷结果作为确定全县20项重点工作、设置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根据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盼和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研究出台《考评办法》。把服务对象民意调查满意率作为考核评优和干部任用重要参考依据,使群众更多地掌握年度目标考核“指挥棒”的指挥权。
二是注重引领发展,科学配置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坚持立足县情、统筹兼顾、凸现特色、刚性量化的原则,按照镇和部门分别设置出指标框架。其中镇综合考核首次划分为共性考核和分类考核两大类,共性考核分值78分,主要考核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扶贫开发、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机制、安全维稳、党的建设等六大项共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类考核分值22分,重点考核避灾移民搬迁、汉江水质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与山林(涉水)经济、集镇建设与“双创”工作四个方面,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质量和结构、“显绩与潜绩”的考核关系。
三是注重“瘦身减负”,“打包”整合考核项目。采取“一个单位牵头、一套人员联动、一个办法考评”模式,“打包”整合各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内容由县督查考评办牵头,县直各责任单位提供初步考核结果;分类考核指标和单项工作由县督查考评办和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实施,减轻了基层负担,提升了工作效能,彻底为年度考核“瘦身减负”。
四是注重任务落实,强化督查问责问效。坚持综合工作与重点工作、阶段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对全年目标任务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巡查讲评、年度考评奖惩”的工作机制。因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重点工作进度连续两次被通报滞后的单位将被扣减年度考核相应分值。
五是注重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坚持在20项重点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现、锻炼、培养和使用干部,优先提拔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市对县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明显加分的责任部门,优先进入年度综合考评一等奖;年度综合考评位于全县前列的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优秀等次;综合考评排名末位或受到“一票否决”的镇和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处于末位的镇和部门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