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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五个一’,争当好干部:铁肩担道义 司法促和谐

时间:2014-09-09 07:40作者:匡世友来源:紫阳县电视台

——记紫阳县瓦庙镇司法所所长董习华

维护基层稳定,他忘我工作,调解案件300余件,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他的心里永远装着群众,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群众亲切地称他为“董司法”……
恪尽职守,棘手案件从不推脱
“查案就要查个水落石出,办案就要办成铁案”这是董习华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工作中,他不仅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再复杂的案件他从来都不推脱。
2014年4月的一天,天空飘着细雨,瓦庙镇新房村村民王某急匆匆的跑到司法所来反映情况。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王某与邻居住在一起几十年,两代人因宅基地地界不明经常发生口角、辱骂,甚至是大打出手,经村委会反复调解多次,始终达成不了调解协议。今年,当事人双方因破旧的土坯房再也无法居住,急需重建新房,因此,一场为了几平方米权属不明的宅基地的争夺大战开始上演,几十年来一直纠缠不休的矛盾再次被激化。
司法所所长董习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汛期来临,再不把双方的矛盾纠纷调解了,会极大影响到两户村民修建新房,可复杂的案情、激烈的矛盾要解决起来很是棘手。于是,他便及时与村委会联系,开展调查走访活动,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按照谁最需要谁多使用的原则,并邀请双方亲戚朋友共同参加调解,把这几平方米的土地重新进行了划分。一场长达20年的矛盾纠纷,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问题得到了解决。村民王某激动地说:“董司法给我们帮了大忙啊”。
秉公执法,彰显公平正义
2013年6月25日,在瓦庙镇集镇饮水工程建设现场,村民栾某以工程影响道路通行为由,阻碍工程施工。事发后,瓦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所长董习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处,但当事人不听劝阻,强行拆除围墙,刻意毁坏建筑物,同时与到场的调处人员发生肢体摩擦,情绪激动。
有着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董习华,首先稳住当事人的情绪,并对他们的过激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指出这种违法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这才有效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调处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水库围墙确实占用了原来的部分便道,但在施工过程中已经恢复了道路通行,只是改变了原貌,但栾某两弟兄不依不饶,要求必须恢复原状,董习华对他俩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同时协调地块对该道路加宽,使栾某弟兄终于放弃了无理诉求。至此,一场阻碍民生工程施工的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
群众有需求,再远也要去
“只要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把难题解决在农家院,把党的温暖送在百姓的心坎上,再远的地方,我都要去。”这是董习华写在工作日志扉页上的话。
2013年9月13日晚,董习华接到村民电话称:“庙坝村六组村民龚某(74岁)在放羊时,爬上村民吴某停靠在路旁的三轮车玩耍时,连人带车跌下悬崖,造成龚某当场死亡,请求司法所调解”。
接案后,董习华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骑上摩托车沿着陡峭的山路,迅速赶往事故地点。到达现场后,场面一片混乱,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一场械斗即将展开。面对惨烈的事故现场,堂堂的七尺男儿也流下了心酸的泪水,面对两个家庭的不幸,董习华站在当事人双方的角度想问题,耐心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场面得以控制。随后,事故原因的调查走访工作随即展开,认定该事件属于意外事故。就双方责任进行了划分,同时从亲情邻里关系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天一夜的艰辛调处,最终车主吴某拿出13000元丧葬费支付给龚某,一场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生死攸关,危难时刻显本色
2012年2月19日下午,年味还未褪去,当群众还沉浸在喜悦的气氛中时,一场大火在集镇熊熊燃烧,突如其来的火灾严重威胁到集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滚滚的浓烟,肆掠的烟尘,漫天飞舞,刹那间,一个身影钻进了火势蔓延的房内,不到一分钟,一位年仅三岁的小孩被救出,他把孩子转移到安全地段后,来不及多想,又一次冲进了火灾现场,扛起煤气罐拼命地往出跑,此时,满脸漆黑的他只剩两只眼睛骨在溜溜地转。在全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一场大火终于被扑灭。
铁肩担道义,司法促和谐。瓦庙司法所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赖,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董习华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当前,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董习华带领瓦庙司法所立足本职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迈向了新的征程。
董习华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诠释着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