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紧盯“五一”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执纪监督,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五一”将至,一些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可能反弹或发生。各镇、各部门要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党员干部过节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近期,县纪委将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