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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11家单位被评为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时间:2013-04-19 08:08作者:林联宙来源:紫阳县政府信息中心

  记者从紫阳县4月18日召开的文明单位表彰会上获悉,该县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9个单位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闫锋出席会议为获奖单位颁奖并讲话。


  近年来,紫阳县按照中省市要求,从构建文明和谐新紫阳的全局出发,采取一系列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公民道德素质明显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效果。会议要求各文明单位要有责任意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文明进步和周边人群综合素质的提升;要有担当精神,主动维护公益、帮扶弱势、承担责任,树立起良好公众形象。

  就如何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闫锋强调: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二要坚持改革开放。要贴近实际、遵循规律,适应众生活方式的新变化、思想活动的新特点、精神文化的新需求,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覆盖面;三要抓好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学习、加强培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本领。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苦的历史任务,以更新要求和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还对32家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