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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1-07-12 19:39作者:唐 勇 吴庆华来源:县法院

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积极主动拓展司法功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实现司法的法律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的司法活动。近年来,作为基层法院的紫阳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动,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先后出台司法服务的多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审判五进”、“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百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等活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服务民生,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全力以赴,服务发展大局

近年来,紫阳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各项建设如火如荼,随着高速公路和襄渝复线的贯通,给紫阳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紫阳法院积极响应,立足本职,主动出击,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县委的工作中心在哪里,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按照县委的部署,该院成立了“两路”合议庭,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负责审理、执行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先后出台了《关于服务大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依法保护投资环境暂行办法》等,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纠纷案件,提前介入,做到依法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2010年“7•18”洪灾后不久该院党组立即组建 “7•18”巡回法庭,全力以赴做好灾后重建和维稳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紫阳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00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3600余件,审、执结3400余件,审、执结率93%,涉案金额达1.6亿元,妥善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紫阳经济社会发展。
为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做到了快审、快结、快打击。为了促进和谐,该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合理把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涉农案件、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改制等案件的办案尺度,做到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制裁违法与保护发展相促进,稳妥审结了县缫丝厂等一批破产案件。认真清理执行积案,该院先后开展了集中大执行、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活动,并取得实效。2008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21件,已执结379件,标的额近千万元,执行率为90%。

关注民本,服务民生

紫阳山大沟深,自然条件较差,为方便广大群众参与诉讼,该院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着力点,不断创新机制,拓展司法服务领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管理进步。
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案件,他们开通了“绿色诉讼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等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努力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切实保障民生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关系民生的案件。

审判“五进”,倾听民声

近年来,紫阳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抓社会矛盾化解的重点,积极开展“审判五进”和“百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等活动,并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审判,进驻所包镇、村,开展帮扶工作,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两年来,该院“五进”办案960件,占审执结案件总数的40%,邀请、征求旁听人员近千人次,社会人员参与调解结案425件,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2007年,该院被省高院评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人事信息管理先进集体;2008年被市中院评为诉讼调解先进单位;2009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五进”、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建议、意见“先进集体”及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