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践行公平正义,近日,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紫阳县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异地受理报警、处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主导思想集中体现在公平、公正、便民和效率上,突出便民、利民原则。《规范》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强调首问负责制,公安机关要打破警种和区域限制壁垒,不管是什么警种,不论其分属于哪个所队,面对群众报警求助,必须无条件受理,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即使案件需要移交,也由公安机关内部移交,不得加重群众报警报案成本。二是强调了一警多能理念,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民警综合执法能力。三是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如黄赌毒等案件在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此类案件的调查决定权统一由县公安局指定,充分体现了民情、民意,体现了执法活动过程中群众的参与权和选择性,降低风险点。四是确保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强调当事人有权了解自己案件的办理情况,将办案情况置于当事人监督之下,实现阳光执法。
《规范》是紫阳县公安局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警务模式改革的大胆创新,对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原载2018年8月21日《西部法制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