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片区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和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0-05-17 00:00作者:无来源:发改局

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瓦房店片区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和《紫阳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标评标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现就瓦房店片区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

核准招标范围是: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招标。

二、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

同意该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同意该项目分为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两个标段。

三、其他事项

1.同意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规定媒体上发布。

2.核准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承建1000万以上同类单体工程的业绩,具备相应施工、管理能力;工程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5.招标、评标、定标等其他具体事项应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项目快速推进、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四、招标活动必须接受有关单位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和要求。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做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招标活动中有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发改局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告。

专此批复。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