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紫阳县城公路管理段至法院、铁路家属院、盐库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紫住建字〔2019〕4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原则同意紫阳县城公路管理段至法院、铁路家属院、盐库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
二、建设地点:县城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铁路家属院片区、盐库片区(县城公路管理段至法院片区东至邮局以西斜上环城路、南至紫府路,西至思兰商贸通道以东直上环城路,北至紫阳中学北门至法院对门环城路坎下;铁路家属院片区东至环城路东入口,西至紫阳中学东侧围墙,南至环城路最南部、北至环城路最北部。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拆迁建筑220户21061㎡(其中:有产权住宅建筑18834㎡、有产权商业建筑1224㎡、临时建筑2227㎡),新建安置住宅20153㎡、配套商业用房2200㎡、商业置换用房1224㎡。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9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棚改专项债券及自筹。
五、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开工,2023年3月竣工,建设期3年。
接此批复后,请你们加快做好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