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扶贫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05 00:00作者:紫阳县扶贫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来源:财政局

附件1

陕西省紫阳县扶贫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中省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2、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筹集和管理。

4、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5、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

6、创新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负责行业扶贫协调组织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监督检查。

8、负责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国家有关部委在紫定点扶贫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9、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下达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10、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11、承担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衔接协调,指导各镇、各部门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做好县委、县政府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组织对各镇、各部门、驻村工作队、包联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行督促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

13、负责脱贫攻坚报道、舆论引导、政策宣传及信息收集及发布,扩大我县脱贫攻坚影响力,

14制定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政策,做好项目规划、安排、审核和资金捆绑,指导督查工作团脱贫攻坚工作,

15、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调查研究、统计监测等工作,

16、承担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系统思维引领脱贫。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突出民生改善,着眼贫困县摘帽,提早进行统筹安排部署,科学制定了《紫阳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全面铺开176个村及农村社区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精准推进132个贫困村出列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已出列村脱贫成效,重点保障当年12个贫困村退出、0.65万贫困人口脱贫,切实解决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共同致富的问题。

(二)全党动员合力攻坚。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抓。实行脱贫攻坚片区作战机制,形成了指挥部管总、片区主战、工作团主责、工作队主抓四级攻坚体系。每名县级领导联系1个镇、帮扶1个村、包抓1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带头督查指导、解剖麻雀。二是落实部门牵头抓。充实30名干部到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形成强大的指挥团体,实行“议定事项交办制”,指挥部定期召开例会、研判形势、交办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八办两组五保障”行业扶贫机构,明确牵头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和任务。对贫困村、已出列村和非贫困村落实帮扶部门和党员干部包抓全覆盖。三是“四支队伍”合力抓。严格落实“干部必须配硬”的铁规,建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党员结对帮扶“四支力量”,实行电子考勤、工作纪实、定期研判等制度,强化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管理。四是社会力量协助抓。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行动,组织引导县内111家非公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累计投入资金5200余万元,帮助2800余户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

(三)基础工作精准扎实。全面开展了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核定贫困人口3108396812人,进一步掌握了贫困人口构成、致贫原因、分布特点等详细情况。出台了“八个一批”专项扶贫工作方案及政策文件指引,连续举办8期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对全县3080名帮扶干部进行了集中轮训,促进了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管理、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变化、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质量提升等工作。今年紫阳县共退出贫困人口11842人,动态调整新增2806人、返贫548人,实际净脱贫8488人,12个计划出列村按照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已完成县级公示并上报市脱贫办考核认定。

(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一是狠抓扶贫搬迁挪穷窝。安排落实搬迁任务1037736298人,规划新建集中安置点28个,集中安置贫困户8834户,分散安置1543户,危房改造902户,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效保障。二是狠抓基础设施补短板。分批下达脱贫项目1369个,总投资6.03亿元。实施交通脱贫通村水泥路417公里,通村公路完善工程218公里,建设农村饮水工程122处,实施村活动室35个、村卫生室85个、通讯项目12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三是狠抓产业扶贫保增收。全面推进产业精准扶贫,为开源公司等4家产业企业注入资金4350万元,带动1334户贫困户实现了增收。筹集产业发展互助资金1.11亿元,建立176个互助资金协会,发放借款6069万元,帮助7279户群众实现稳定增收。落实贫困户产业发展到户扶持资金1992万元,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鼓励引导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投资8049万元,加快焕古镇和向阳镇营梁村旅游扶贫示范镇村建设,带动贫困户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受益。依托农村电商带动3387户贫困户户均增收879元。四是狠抓技能培训促就业。深化“产业+技能+就业”的精准脱贫路子,大力实施以修脚足疗为重点的订单定向免费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已完成培训8416人,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3564人,做到了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方。五是狠抓政策兜底强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落实贫困学生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的全覆盖资助政策。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制度,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最大限度降低了贫困人口看病负担和减少了因病致贫人口存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实行政策性兜底,做到了应保尽保。

(五)资金整合成效明显。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作为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的重要抓手,按照应整尽整的要求,严格对标中央22项、省级35项、市级9项资金,今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8亿元,占任务数的140.3%落实“5321”扶贫贷款风险担保金3000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9亿元。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支持产业精准扶贫试点,积极对接人保财险支农融资项目,争取国开行贷款计划4亿元。下达扶贫互助资金1.11亿元,实现互助资金协会全覆盖。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A级标准,建立了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等全过程的资金管理机制。

(六)苏陕交流深入开展。与常州市新北区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协作合作。紫阳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领考察团赴新北区学习考察,对接两地对口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工作,举行招商引资推介会。常州市新北区党、政、企考察团共16批次100余人到紫阳县交流考察,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与紫阳县教体局、卫计局签订共建协议,新北区春江镇、奔牛镇与紫阳县蒿坪镇、焕古镇分别与签订结对帮扶协议,成为全省首批“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镇6个招商引资项目达成协议并成功签约,总投资额达33亿元,落实扶贫协作资金1700万元,募集爱心捐赠208万元。常州新北区选派1名干部到紫阳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名干部到我县发改局挂职帮助工作,为我县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县发改、经贸等部门选派5名干部到新北区相应部门挂职锻炼。双方还建立了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合作机制,已向新北区输出劳务人员500余人,年人均收入超过3万元。

(七)深度贫困高点起步。制定出台了《紫阳县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实施方案》,科学编制了《紫阳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和35个深度贫困村项目规划,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策支持和帮扶措施,共规划建设项目2813个,总投资117.62亿元。率先实施一批涉及深度贫困村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启动建设通村水泥路147公里、安全饮水工程52处,新建0.4KV电力线路40公里,总投资4000万元的汉王镇跨汉江大桥完成招标。

(八)党建引领助推脱贫。一是增强党建引领力。坚持把党的力量挺在脱贫攻坚的前沿阵地,建好支部、配强班子,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支部+X+贫困户”抓党建促脱贫模式,培育企业、园区、社区工厂、经济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320多个,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二是激活干部能动力。将脱贫攻坚作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在脱贫攻坚中选拔任用干部若干规定》,56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被提拔使用,41名驻村干部受到省市县表彰,对15名干部给予容错纠错,5名干部通过“能上能下”机制退出工作岗位,每季度选树10名第一书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担当作为。三是强化脱贫落实力。实行最严格的督查、考核、问责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单项考核、“一票否决”,组织实施脱贫攻坚督查14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今年共立案扶贫领域问题7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104人。

(九)扶贫扶志激活内力。深入推进“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和“树千名自强标兵、交万名农民朋友”活动,以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化传播、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等“六项活动”为抓手,加速了精神脱贫与物质脱贫双驱动,丰富了贫困群众的精神家园,营造了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的良好氛围,提升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精气神。全县涌现“十星级文明户”1970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孝子”等先进模范3900余人次,贫困户自强标兵98人。

(十)创新示范亮点纷呈。积极探索脱贫攻坚工作方法路径,实行“项目建设供给制”、“议定事项交办制”、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制、互助资金全覆盖,大力推行“支部+X+贫困户”抓党建促脱贫模式、“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搬迁谋业、搬中固业、搬后扩业”的“先业后搬”扶贫搬迁模式,既有力推动了工作高效落实,也有效促进了工作创新,在实践当中形成了一系列在中省市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脱贫攻坚“紫阳经验”。全省地理标志商标助推精准扶贫现场会、全省技能脱贫“紫阳经验”研讨会、全市新民风建设扶贫扶志现场会在紫阳县召开;紫阳县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出席国务院东西部扶贫协作经验交流会并递交交流材料;举全县之力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紫阳电商扶贫“双十一”走进央视直播间,在国家级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展示;紫阳技能脱贫经验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技能脱贫带头人、远元集团董事长郑远元荣获全国2017年脱贫攻坚奉献奖,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者,远元集团荣获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编发《脱贫攻坚简报》58期、紫阳扶贫微信公众号120期,在中省市各级媒体发稿1200余条,对内凝聚了正能量,对外扩大了影响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扶贫开发局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决算单位1个,内设行政股、资金管理股、项目规划指导股、督查督办股、信息统计监测股、行业及社会扶贫股、金融及产业扶贫等股室。编制22名,事业编制3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设专职副主任8名。实现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扶贫开发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统筹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63 人,其中,抽调38 名,扶贫局行政23人、事业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9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82.57万元,主要原因脱贫攻坚资金加大投入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20.38万元,比上年增加4551.58万元,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909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09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9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132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34%;项目支出21035.58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结转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8.6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9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82.57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投入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20.38万元,比上年增加4551.58万元,脱贫攻坚各镇信息员劳务费、宣传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办公室设施、脱贫攻坚专用设备视频、租赁费等费用增加,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0.3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284.8万元,项目支出21035.58万元,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扶贫支出20997.3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4.8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825万元,生产发展15624.8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62.67。农业综合开发29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9万元,公用经费120.9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无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支出比2016年略涨6.85万元,上涨比例43%,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标准支出,主要是脱贫攻坚中、省、市、检查、考核、评估等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已上缴公车办,我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3批次、820人次,经费总额16.15万元。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县包抓干部脱贫攻坚政策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全县多次培训会议参会人员增加,培训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2017年脱贫攻坚培训费1.95万元,会议费16.70万元,培训费及会议费共计18.65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我局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设7个股室,包括事业管理单位1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9.4万元,降低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未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务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A2017年决算公开表报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