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03 00:00作者:洞河镇人民政府来源:财政局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

“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收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夯实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党建工作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学习计划实时更新扎实开展4次专题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并上墙“支部+x+贫困户工作扎实开展,全镇12个村支部均根据实际确定“x”内容,建成3个“支部+x+贫困户”示范点,帮带成效显著。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党群例会按时召开,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做到了村务公正公平公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名,预备党员10名,8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开展党的团队活动12次,全年累计开展23次镇村干部培训,累计受训达1500人次建成和完善了联丰、香炉、楸园、云峰4个村级办公场所完成党员信息排查、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全面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手机+党支部”APP下载使用和平台精准指导

二是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完善了《中共洞河镇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洞河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下发了《2017年洞河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坚持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发现和受理纪检监察类16件,初核了结12件,转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

三是大力推进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容的新民风建设工作。1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机构制度并正常运行,举办集中升学历12场次,评选出一大批“好媳妇”“好婆婆”“好孝子”“十星级文明户”等正面典型,不孝敬老人、争当贫困户、无理闹访缠访、“懒汉”等负面典型,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坚持“严”“实”标准,抓好贫困户动态调整和帮扶工作。按照“三年任务、一次安排、全面启动、重点保障”原则,制定了《洞河镇2017年脱贫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12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实现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和“第一书记”全覆盖。扎实开展贫困人口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经过4月份数据清洗和11月份贫困对象的动态调整,全镇共有在册贫困户21226239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干部包户试行帮扶任务分解到人,市县镇村四级干部包户不重复,确保每户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找准致贫原因,针对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全年共计发放产业扶贫资金88.84万元、小额贴息贷款904万元、互助资金349.15万元。

二是坚持“快”“优”标准,抓好移民搬迁工作。出台了《洞河镇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办法》、《洞河镇村级安置点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建设责任主体、监理公司、质监站、群众代表四位一体、共同参与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有效解决了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全年完成6个安置点486套房屋建设工作,其中:云峰村80套、马家庄村66套、洞河村32套、前河村80套,集镇特困户80套,二台子148套。兑现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的补助资金714万元。超额完成当年搬迁任务,洞河镇2017年搬迁总任务591户,实际完成633户,其中:到集镇三期520户,到紫阳任河千户安置社区113户。

(三)集镇建设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集镇农贸市场和停车场工程,亮化背街小巷,完善集镇功能在巩固省级卫生集镇的基础上启动国家级卫生集镇园林集镇的建设工作,所有绿植进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对垃圾场进场道路开展四次维护每月开展两次消杀,确保集镇环境干净整洁,群众生活安心舒适做到了规划区内无违规建筑,无乱搭乱建现象

(四)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一是借助退耕还林政策机遇,在楸园村新建核桃园1050亩,马家庄村新建150花椒园完成5000亩的生产茶园和2000亩的幼龄茶园管护,培训茶农1100余人,茶艺人员38二是借助“三变”改革政策机遇,在前河引资800万元发展冬桃等果园500亩,在云峰村增植香菇木耳2万余袋,增收3万余元;三是发展了24个养殖在100只以上的大户和35个中小养殖户,其中生猪饲养量6.5万余头家禽饲养量9.5万余羽,山羊饲养量1.9万余只,动员创业人士发展养殖场480平米,肉制品已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顺利进入紫阳安康市场销售。

(五)社会事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抢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契机,新建洞河镇初级中学综合楼,米溪小学卫生厕所,石坝小学进校公路;对镇内各学校校舍进行了维修改造;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操场进行软化,共争取项目资金800余万元。配齐配全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强化校园安全,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抽调干部组成招商小组外地引资洽谈,在云峰村成功引进700万元的光伏项目,在小红光村引进300万元的木艺加工厂项目,在前河村引进800万元的果园建设项目。三是全面完成了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扎实有序做好民政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及优抚等发放工作,全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1.6万元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提升,优质服务创建达标全面推进母亲健康检查和孕前筛查全镇完成足浴培训310人,茶艺培训20人,烹饪培训143人,组织劳务输出40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0万元以上

(六)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一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治理活动、制作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培养全民环保意识;二是落实河长管理水域制,挂牌成立河长办公室,公示河长管理职责范围,保证辖区每条河流有监管责任人,全年两级27河长共计巡查2800余人次,及时清理沿江白色垃圾,在洞河镇沿江直观坡面无白色垃圾三是定期对矿山和生产企业开展了环境保护巡查,下达定期整改责任书,确保经济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对老垃圾场等重点领域进行覆土回填绿植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洞河镇生态环境基本面。五是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2000亩,完成4万余亩生态公益林补偿61.6

(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增强。一是建成镇级电商服务站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3个,物流配送中心1个,网店经营商10户,组织有志从事电商青年参加县电商办培训10人次。二是完成村级公路硬化13.5公里,沙石路面改造3.5公里,清理公路塌方2万余方,新建联户路200余米,人饮工程两处。三是全力参与支持541”国道建设,征地工作基本完成,房屋拆迁工作接近尾声,辖区内雁门至洞河段12.7公里国道路面铺设即将完成,洞河至紫阳段11.8公里已完成50%工程量,化解国道矛盾纠纷180余起。

(八)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的综合监督管理整治工作,落实农村家宴备案登记制,全年收到各村农村家宴报告80余次,备案率100%。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创建食品安全县级示范村1个,示范店6家,镇级示范村2个,示范店44家。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农药残留、大肠菌群等重要指标开展快检,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一企一档”档案资料,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九)综治信访工作切实加强。一是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宣传“两率两度”,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和立体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排查一般矛盾纠纷78起,重点矛盾15起,重大矛盾6起,化解一般矛盾78起,重点矛盾15起,重大矛盾6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制定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安全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排查出安全隐患120余条四是做好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逐一制定了帮教方案,落实帮教管控责任,深入开展宗教工作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发放反邪教宣传卡,着力营造反邪教浓厚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反对抵制邪教活动。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

2

紫阳县洞河镇财政审计所

3

紫阳县洞河镇文化站

4

紫阳县洞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5

紫阳县洞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员61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31人。由县退保办(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4人。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222.67万元,支出1091.22万元,年底结转和结余132.92万元,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增加及对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合计1222.67万元,其中政府基金性预算财政拨款2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9万元,农林水支出627.07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情况,原因是脱贫攻坚支出增加及基础设施投入加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66.23

897.64

558.63

339.01

168.5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0.17

398.63

259.15

139.47

1.54

20101

人大事务

6.90

6.90

6.90

0.00

0.00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6.90

6.90

6.9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51.45

349.90

220.41

129.49

1.54

2010301

行政运行

263.72

263.72

207.41

56.31

0.0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7.73

86.19

13.00

73.19

1.54

20106

财政事务

31.84

31.84

31.84

0.00

0.00

2010601

行政运行

31.84

31.84

31.84

0.00

0.00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9.98

9.98

0.00

9.98

0.00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98

9.98

0.00

9.98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99

38.99

38.99

0.00

0.00

20807

就业补助

11.78

11.78

11.78

0.00

0.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1.78

11.78

11.78

0.00

0.00

20808

抚恤

27.20

27.20

27.2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27.20

27.20

27.2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627.07

460.03

260.49

199.54

167.04

21301

农业

172.44

172.44

172.44

0.00

0.00

2130104

事业运行

172.44

172.44

172.44

0.00

0.00

21303

水利

23.59

23.59

0.00

23.59

0.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23.59

23.59

0.00

23.59

0.00

21305

扶贫

267.09

100.05

88.05

12.00

167.04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7.00

0.00

0.00

87.00

2130505

生产发展

3.64

3.64

3.64

0.00

0.00

2130506

社会发展

34.59

0.00

0.00

34.59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41.86

96.41

84.41

12.00

45.45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63.95

163.95

0.00

163.95

0.00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63.95

163.95

0.00

163.95

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9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63万元,公用经费340.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5

25

25

0

229

其他支出

25

25.00

25

0.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5

25.00

25

0.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5

25.00

25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7“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3万元。

2、培训费支出0.86万元

3、会议费支出4.35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7.67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99.18万元,其中人员经558.63万元,公用经费340.55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脱贫攻坚、党建和环境整治。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采购支出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一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