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16 00:00作者: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来源:财政局
质监站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二)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监督。

(三)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审阅受监工程的有关资料。

(四)监督检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及防护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五)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本地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推动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六)公示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举报和投诉。

(七)组织参加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检查,参与发生在本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对全县的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等进行资料审核备案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在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建筑管理监督规定》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一)、全县共有在建项目121个,总建筑面积78.6 万平米,涉及建设单位32 家,施工单位45家,监理单位12 家。2017上半年共发现并现场指正安全隐患528处、现场检查记录书36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40 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9 份,责令停工通知书11 份,共计办理35 个工程监督申报,办理 12 个工程竣工备案,办理 3 个起重机械登记,商洛秦都建筑有限公司清除紫阳建筑市场等。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

从监督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能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率有所提高;大部分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有所加强,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资料审批、见证取样、进场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大部分施工企业能较好地落实了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了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等方面管理,作业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不断的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不断提高,对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治理通知能及时有效地整改。全县在建工程质量控制良好,安全形势平稳,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1、我站自1986年建站以来,共计5名专业技术人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近些年,原先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已离岗,通过借调、临聘等方式补充的人员,处于边工作边学习的状态,专业技术人员仍现不足。

2、由于在监管工程较多,工作量大,我站未配备交通车辆,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

1、部分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未经施工许可、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擅自开工建设;个别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组织住户入住。

2、个别建设单位擅自将门窗、电梯、消防的工程分解发包,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不到位,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造成隐患。

(三)监理单位。

1、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未按规定组建项目部的现象仍然突出。一些总监承担多个工程项目,长期不在施工现场,致使工程监管难以到位;部分工程未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长期由监理员代行其职责;现场监理员专业技术知识不强,日常检查质量不高,发现不了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2、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资料不完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审和内容上不规范、不完善。

(四)施工企业。

1、未按规定组建项目部,项目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未建立的现象较为突出。项目经理不到场和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情况严重,工程必备的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缺失。部分施工企业未组织内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质安生产检查,内部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

2、多数工程项目安全防护难以到位,安全文明施工投入严重不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隐患多,主要表现在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消防设施、安全防护用具、模板支撑、材料进场验收等方面。

3、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不完善。个别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一些在编审程序和内容上不符合规定。多数工程项目部未配备专职资料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主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夏季消防检查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二)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特别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按照《紫阳县建设工程管理问责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设3个监督室和一个办公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监督一室(洞河、洄水、界岭、双桥、蒿坪、双安、汉城、焕古等、建设工程监督)、监督二室(城区及毛坝镇、蒿坪、高滩镇较大面积的建设工程监督)、监督三室(麻柳、毛坝、瓦庙、高滩、向阳、高桥、城关、红椿、东木镇建设工程监督),总编制5人,实有干部11人(临聘人员6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6万元,年初结

转和结余28.27万元;支出5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27.87) ;主要是专项业务增加下乡包车及临聘人员工资。

2、本年度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5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4.16万元,本年支出56.2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9万元,支出56.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19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3.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9万元 ;公用经费7.6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 ,印刷费 0.15万元,工会经费 0.42万元,其他交通费6.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主要是2017年上级检查较上年多增加了开支;单位实行公务车改革无公务车运行费用及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没有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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