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及社情动态;针对全县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推进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4、负责对辖区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等侦破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事件。
5、依法对全县社会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等实施管理。
6、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对来紫中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等目标和重要会议,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
8、负责全县违法犯罪人员的监管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科技、技术、通讯、计算机和警务装备等建设、管理。
10、协助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有关方面做好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做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反恐维稳工作。2017年以来,我局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健全情报预警研判机制,预防和超前处置群体性事件6起。以“敲门行动”为抓手,对全县邪教活动进行整治,查处了一批邪教案件。围绕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抓好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响应等级戒备,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各级“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会议、CCTV-7《乡约?紫阳》节目现场录制以及春节等一批重大安保任务,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突出贡献奖”。宣传贯彻《反恐怖法》,组织反恐演练,开展反恐涉恐隐患排查。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将全县网站纳入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服务平台,收集上报互联网信息,查处散步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有力维护了网上秩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8起,依法办结信访事项45起,对重点信访人落实“1+4+N”稳控措施,查处非访缠访闹访案件4起,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1人,警告1人。
2、严打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以来,以“秦风”行动为主线,相继破获了“9.22”蒿坪镇郭某故意杀人案、“8.05”特大电信诈骗案、部督“8.27”网络贩枪案等大要案件。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10起,破209起(破现案137起,积案72起),协外破案454起,破案绝对数为663起,其中立重大案件30起,破21起,抓获各类犯罪人员149名,刑事拘留120人,逮捕97人,移送起诉121人;抓获逃犯33名,协外抓逃15名。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共打掉涉黑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在“严打盗抢骗”等专项行动中,共破获盗窃案245起(其中积案62起,协外97起),诈骗案230起(其中积案10起,协外195起),打掉犯罪团伙14个24人,抓获“盗抢骗”逃犯21人。狠抓治安环境整治,助力脱贫攻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全县共破获经济犯罪14起,刑拘8人,逮捕1人,移送起诉3案3人;办理治安案件503起,其中处罚1249人,行政拘留280人。查处“五霸”案件31起,行政拘留42人,刑事立案1起,逮捕1人;查处扰乱建设施工秩序案件10起,拘留12人,妥善处置了2起群体性阻工事件;破获涉毒案件32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治安案件20起,刑事拘留8人,起诉4人、行政拘留20人,强制隔离戒毒10人,铲除罂粟554株;查处涉黄案件5起,行政拘留7人,取缔2处涉黄场所;查处赌博案件88起,处罚676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64人、罚款611人,查处10人以上的赌博案件19起;共侦办破坏水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4起,抓获违法人员22人;查处非法收购废旧机油案件1起,行政拘留2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安全14起,抓获涉案件人员17人、起诉11案14人。
3、升级治安防控体系。2017年以来,该局实施“心防工程”“物防工程”,开展“六个一”治安防范宣传活动,升级“C级”以上锁芯4969户,推广安装GPS车辆防盗系统1699套,有效提升了群众自防能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社会运作,充实保卫力量,提升群防组织“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灵活应对、及时报告”的能力。升级改造城区“天眼”高清视频监控150个,农村集镇“平安镇村”高清视频监控300个。启动全县治安检查站升级行动,提前完成了麻柳省级公安检查升级改造任务;完善街面防控网,成立城区街面警务站,购买移动警务站,组建“山城摩托车骑行队”,形成了“群防管区、派出所管片、机关警务站管面、巡特警检查站管点、交警管线”的网格化街面“五级巡防”体系。
4、强化公共安全管理。2017年以来,该局以“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压实安全监管各方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安全隐患269处,查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案件24起,旅馆不如实登记案件12起,不履行安保职责单位4家,不落实寄递物流“三个100%”案件13起;收缴并销毁雷管1460枚、导火线332米、炸药216.2公斤、黑火药0.75公斤;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查处非法持有枪支案件18起,刑事拘留8人、行政罚款14人,收缴气枪21支。强化校园安全,开展学校幼儿园法制讲座200余场次、排查“蓝鲸”游戏参与人员11人,有效预防了该游戏在校园蔓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狠抓路面执法管控,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构建“消防部门+派出所+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全县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2.8%。加强监所安全管理。推进监所信息化建设,对在押人员开展风险评估,实现了监所“零事故”目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5人,其中行政编制265人;实有人员222人,其中行政22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3.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88.63万元;支出5308.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73.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2346.2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7.16万元,支出5176.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88.63万元。2017年收入比2016年增幅4%,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幅2.5%,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办案业务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6593.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5308.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25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4、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593.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88.63万元;支出5308.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73.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2346.21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6277.16万元,支出5176.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88.63万元。2017年收入比2016年增幅4%,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幅2.5%,主要原因为我局办案业务量增大,办案业务费收入及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8.5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5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66万元,项目支出1592.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笔款基本支出3715.6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46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1.33万元,津贴补贴1476.16万元,奖金13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37万元,抚恤金31.77万元,奖励金0.4万元,生活补助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3万元,占基本支出66.25%:公用经费支出1253.7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69.7万元,印刷费12.68万元,水费2.9万元,电费94.16万元,邮电费10.96万元,物业管理费9.01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元,租赁费85万元,会议费5.62万元,培训费10.0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用材料费2.4万元,被装购置费57.87万元,劳务费339.22万元,工会经费38.84万元,其他交通费16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跟新35.18万元,占基本支出33.75%。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9.4万元,比上年增加65.4万元,增加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截止2017年底共有公务用车44辆,公务接待150批次,980人次,支出12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培训费支出10.1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会议费支出5.62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2.8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专项业务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费支出12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7.7万元,主要原因是被装购置费用及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3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公安局
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