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供销联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紫阳县财政局(紫财库【2018】2号)《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的使命;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领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2.全面行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规范管理和盘活供销社现有资产,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和作用。
3.依照联合社《章程》,组织、管理、监督所属公司和基层供销搞好经营活动,实行财务监督和经营目标管理,负责所属公司及基层供销社的班子建设和人事任免,对所属公司及基础供销社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加强供销社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劳资报酬的兑现,督促企业为职工上缴“三金”及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确保职工的利益。
4.保持和维护供销系统的稳定,做好下岗职工和在职职工的信访维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及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5.创办和领办各类涉农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其专门的“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农民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6.加强供销社合作社流通网络和现代日用品消费及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提升农产品及现代日用消费品流通服务水平。逐步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7.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机关高效、务实、廉政服务运转。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提振综合改革的信心。供销社恢复发展,面临体系残缺不全,发展缺钱、缺人、缺政策的尴尬局面。但缺什么都不能缺信心!要趁着中省市县高度重视、将供销社改革纳为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这一大好机遇,铆足一股劲,开动脑筋、撸起袖子干,干成几件大事,营造好的影响。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汇报,争取人、资金、政策的支持。要从领导班子抓起,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焕发发展动力,保持昂扬向上姿态,带领干部职工干成事业,赢得认可。
2、扎实推进供销产业精准扶贫。一是督促试点企业将县委县政府的产业发展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协助省供销企业集团抓好对4家试点企业的经营、履职监管。保证注入扶贫资金的功能发挥和安全。三是督促企业履行帮扶承诺,落实对贫困户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指导和扶助。
3、推动供销电商加快建设。积极支持控股的供销思兰电商和参股的思兰电子商务公司相互配合,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县级智慧仓储、县到村物流、县智慧超市等体系,实现供销实体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发供销扶贫产品,努力打造供销扶贫产品品牌。落实市社关于建设“百镇百企百园”供销电商平台要求,促进供销电商向全产业链延伸。
4、建设壮大“紫阳县供销思兰电商公司”这个上联电商平台,下接镇村,承担综合服务的实体运营企业,实现年度销售额6000万元。三要迈出筹措发展资金、试行股份合作,合作建设联合社、领办专业合作社等实体建设的起始第一步,在打造新型供销实体上积极尝试新思路、新措施。
5、积极恢复基层社体系。按照“开放办社”“合作制”方针,以镇电商服务站、合适的流通企业为合作方,创新思路兴办新型“基层社”,每年坚持恢复1至2个,促进基层社体系的恢复建设。
6、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加强对老体系的规范管理,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资产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坚持稳定为要,妥善化解若干的原基层社改制遗留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创业就业,努力化解历史遗留矛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单位人员情况
供销联社截止2017年底,单位人员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9人。退休人员22人,其中退保办管理的4人,养老经办中心管理的18人。遗属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县供销联社收入140.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档提标。2017年,县供销联社支出139.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0%,增长是工资正常晋档提标。年末结余1.07万余。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死亡抚恤拨款8.86万元,行政运行107万元,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5万元,合计收入140.86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14.79,项目支出25万元,合计支出139.7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0%,增长是工资正常晋档提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决算支出139.7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支出76.36万元、津贴补贴17.28万元、奖金2万元、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1.75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0.02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3.16万元、维修费0.33万元、租赁费1.23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2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支出96.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5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同比上年接待费1.07,减少0.45万元,比上年减-42%,减少原因是按政府文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支出3.42万元,上年1.50万元,增长1.92万元,比上年增长56%,增长原因是2017年增加扶贫包村工作任务,每月到村次数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支出25万元,按项目进度用于新网工程建设及电子商务专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固定资产账面85.665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紫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