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纪委2017年度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4 00:00作者:县纪委来源:财政局


中共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紫阳县监察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理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察、审核镇纪委班子成员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日常管理、考核及培训等工作。

(六)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九)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十)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五责”并举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清单明责。县委先后召开20余次常委会、县委全会、纪委全会、追赶超越工作会等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发《中共紫阳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以清单形式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对“两个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和记实手册管理,做到照单履职、全程留痕,确保了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二是带头履责。县委书记带头做表率,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议常讲、常抓常严,每季度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签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32余件(次)。县委常委以身作则,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树立了榜样。三是层层有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夯实责任链条,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四是季度督责。县委下发了《2017年追赶超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督查事项,实行季督查点评,进一步聚焦问题整改,聚焦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亮点打造,为年度目标考核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强化问责。县纪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履行专责机关的监督责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利剑高悬,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高悬巡察利剑,促进廉洁从政。一是高悬巡察利剑,促进廉洁从政。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严格按照“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要求,从严从实,深挖细究问题,原汁原味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审定,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原汁原味移交问题。截至目前,2017年已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和一轮专项巡察,并对2016年首轮巡察的1镇1部门进行了巡察整改督查检查。第一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4个镇及42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103个、问题线索30件,已全部反馈、移交县纪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共抽调24人组建4个巡察组对8个镇95村(社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已形成报告,按规定汇报审定后反馈整改,问题线索待审定后向县纪委移交;第三轮巡察工作共抽调24人组建4个巡察组对4个镇和59个村(社区)进行巡察,目前正在进驻阶段,实现镇村年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26个,已分别反馈到17个镇和4个部门,已全部上报整改结果。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坚持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围绕脱贫攻坚领域,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出台《紫阳县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问责办法》《紫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特别是今年7月3日至5日,中省市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机关干部会分别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紧跟中省市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10项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县纪委成立7个督导组,由各常委带队对镇村两级开展督导检查,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7件,立案91件,结案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措施116人次。

三是挺立纪律规矩,严格执纪审查。一是拓展信访渠道。搭建从信访台账排查筛选、从4411111台账排查(社情民意热线)、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检法移送、审计和扶贫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村民监督委员会上报六个平台,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使监督触角更深更远,覆盖面更宽更广。二是实行县纪委常委领办大案要案,每名纪委常委每年必须亲自主办一件以上科级领导违纪立案案件并领衔办理大要案。三是由纪委常委包联镇,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指导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四是镇纪委自办案件向县纪委“统报统审统管”。五是对所有谈话函询予以了结、初步核查予以了结的问题线索,一律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六是严把执纪审查安全关口。严格要求执纪审查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与被审查人谈话必须在谈话室进行、必须同步录音录像,严守纪律审查工作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1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74件,立案196件,结案1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1人,给予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处理195人次。容错纠错11件(1个单位、24人次)。处置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94件,初核494件,立案144件,结案14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党政纪处分166人。全县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25件25人。全年共发出各类典型案例通报19批次61起67人,在全县范围内持续营造了从严执纪、露头就打的浓厚氛围,发挥了很好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在7月11日全省纪检系统推进巡视整改暨执纪审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受到省纪委李献峰常委的点名通报肯定。

(三)牵头抓总,合力推进“三个助力”工作

一是出台《紫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紫阳县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问责办法》《紫阳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每月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市场经济秩序领域暗访2次,强化监督检查。二是通过县纪委书记定期主持召开“三个助力”联席会议、建立“三个助力”工作微信群、下发工作情况通报等方式,督促各主责单位履职尽责,进一步夯实主责单位的责任。三是把此项工作纳入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年以来开展“三个助力”专项督查4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各主责部门报送问题线索67条。全县共处置“三个助力”问责问题线索202件,初核202件,其中予以了结59件,立案14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7人(扶贫领域91件109人,规范市场秩序领域37件40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5件18人)。

(四)持续深化推进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工作

一是县委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推进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监委会6项主要职责、8项权限、8项工作程序和方法,理顺5项工作关系。村(社区)监委会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村监委会主任待遇。二是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拍摄完成《直管监督激活力 风清气正新紫阳——紫阳县创新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经验》专题片,《陕西日报》“陕南瞭望”专栏6月9日整版介绍了紫阳县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居)监委会经验。三是通过不断总结提升,我县创新推行的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受到省市充分肯定和关注,7月5日市委办公室发文在全市推广,8月3日在我县召开全市镇办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暨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我县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10月11日,新华社陕西分社副社长储国强一行到紫阳专题采访报道此项工作。12月7日,题为《陕西安康探索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

今年以来,全县村(居)民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议3602次,收集并反馈意见建议2802条,上报违纪违规问题线索81条,立案查处28件30人。

(五)精准高效,认真落实监察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并全面启动实施。一是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了监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提出了监委改革工作建议,印发了《关于明确紫阳县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其职责的通知》。二是对应中省市时间节点要求,排出时间表、绘出路线图。将工作具体到每个时间节点,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积极同组织、人事、检察、编制等部门进行衔接和充分沟通,全面摸清涉改机构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数及转隶人员身份、专业、年龄等基本情况。四是积极协调解决办公用房,与县人大会商沟通确定选举时间。五是制定《紫阳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送审,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六)转变作风,扎实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

8月30日,全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9 月3 日,召开全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大会,全面安排全县“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书记任责任副组长的“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设六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各镇、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紫阳县关于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对象、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为确保整治实效,县纪委先后对“为政不为”整治工作启动迟缓、滞后的4个镇、24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对6个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采取个人、单位自查,召开党委(党组)会认真梳理分析情况,深入查找“为政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各镇、各部门深入查摆,广泛征求意见,“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共收集到83个单位326条意见、建议和问题,我们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和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存在的为政不为问题归纳整理出18个问题,并建立了问题台账,针对这些问题,逐一落实到牵头部门、到单位、到领导、到责任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改。同时,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6个督查组,深入到各镇、各部门及其服务对象中开展明察暗访,坚决向“懒、散、庸、混”现象开刀。止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出专项督查通报22期、专项整治通报事项督办单33份,对33个问题线索进行了督办移交,立案查处“为政不为”违纪案件36件,结案36件,党政纪处分46人。

(七)强化宣传,持续加固廉政风险“防火墙”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杂志等媒介,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截止12月25日,我县共在省、市各类媒体刊发反腐倡廉新闻稿件316篇,在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刊发稿件1篇;在省级媒体刊发稿件34篇,其中陕西日报4篇,秦风网30篇;在市级媒体刊发稿件281篇,其中安康日报1篇,安康党风廉政网279篇,安康纪检监察信息1篇。开通“廉洁紫阳”微信公众号,编发微信34期69条,拍摄了《“烟”消云散》廉政微电影。二是廉政教育基地和家规家训馆建设有序推进。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后,立即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和家规家训馆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深化、细化设计及效果图。在加快推进县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家规家训馆建设的同时,县纪委依托既有家规家训文化资源,着重挖掘打造双安镇储氏家规家训,将双安镇储氏祠堂作为家规家训馆进行设计建设。聘请设计人员对场馆布展进行了设计,投资6万余元,对场馆进行修缮、布展,对通往场馆道路进行改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

(八)完善制度,不断加大监督制约力度

着眼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结合严管厚爱原则,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群,制定出台了案件督办管理办法、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重要事项督办等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关怀关爱等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5人,其中,已立案2件2人,诫勉谈话1件1人,批评教育1件1人,正在核查1件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设科室包括:副科级股室9个(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归口设置8个县纪委纪检组(中共紫阳县纪委第一纪检组至第八纪检组),另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实际在编在岗人员53人,未转移工资关系1人,临时聘请人员司机2名,门卫1名共3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人员4名;另外由于我单位缺岗人员较多,工作繁重,还在各部门借调干部3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6.8万元,较上年增加492.36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县纪委监委搬迁原计生服务站办公楼装修款168万元,另拨紫阳县廉政基地建设专款350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9.26万元,比上年减少21.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3)2017年未年终结余541万元,主要是年底才新搬迁的办案楼装修款当时来不及支付。另外县廉政基地还没有开始建设,款项未动。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2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7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1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7.33%;项目支出18.08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委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6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265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21.63万元,基本支出661.17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67.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多、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8.08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88.02万元,主要是2017年专项资金使用减少。分别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2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8.145万元;项目支出18.08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5.13万元,津贴补贴184.5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3.94万元。公用经费268.15万元,包括办公费52万元,印刷费29.2万元,水电费1.98万元,邮电费11.56万元,差旅费54.8万元,维修费3.2万元,会议费26.9万元,培训费6.65万元,公务接待费7.02万元,劳务费9.47万元,工会经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6万元,其他交通费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15.36万元,比2016年减少1.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4.95万元,公务接待费7.02万元,比2016年增长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市各项检查增多,市纪委、兄弟县纪委办案到我县增多。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比2016年减少3.04万元。

2、2017年会议费26.9万元,培训费6.66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79.26万元,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事物支出

七、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我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设9个副科级科室、8个副科级纪检组,另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0.03万元,主要用于为新设纪检组及巡察办购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中共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814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表(紫阳县纪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