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东木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4 00:00作者:东木镇人民政府来源:财政局


紫阳县东木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计生、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保护和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3.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服务体系,为群众和市场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4.负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和社会救助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贫困人口救助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平安建设,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聚力推进脱贫攻坚

以脱贫攻坚做为头等大事和一号民生工程,统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柏杨、月桂两个贫困村及439户1349人稳定脱贫,按照“六个精准”、“七个一批”的要求综合实施移民搬迁、产业发展、劳务技能、生态建设、教育扶贫、健康卫生、基础配套、社会保障“八大脱贫攻坚工程,一是强化脱贫队伍建设。二是严格标准,精准识别。三是精准采集,同步规划。

2、特色产业蓬勃发展

茶叶产业:以培育茶叶龙头企业为重要切入点,推进“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新发展茶叶育苗260亩、茶园500亩、茶叶合作社2个完成了600亩的生产茶园和260亩的幼龄茶园管护,同时跟进春茶采摘、加工、管护培训,共培训茶农600余人。

烤烟、魔芋产业:发展烤烟80亩,发展魔芋2200亩。全面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493亩,实现贫困农户享受到生态红利

种植养殖产业:栽植富硒绿安大蒜150亩1000高山无公害青春洋芋喜获丰收,依托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通道实现网络营销。创业大学生发展富硒土黑猪养殖已形成规模,肉制品常年通过连锁经营的形式顺利进入安康、紫阳市场销售。

劳务输出及技能培训有序推进大力实施雨露计划、“紫阳味道”特色烹饪培训班,做好在册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参加全县足浴、家政月嫂、电子商务、建筑行业等专项培训班,合格学员都已走入工作岗位,有序组织劳务输出4000人,实现劳工增收。通过系列产业建设,促进了贫困农户的增收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大势所趋,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全力实施城乡建设一体化。一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强化集镇规划管理,持续巩固省级生态镇工作,努力建国家级生态镇和省级卫生镇。二是加强道路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三是加强水利安全化建设。以农村饮水、田间灌溉、堰渠建设为重点,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

4、民生事业扎实推进

坚持民生为本,着力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城乡低保、五保等惠民政策,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大力实施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贫困助学雨露计划,解决广大群众生活困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应保尽保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药物“三统一”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重视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积极举办各类文化和体育活动,群众业余生活日益丰富。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常态化,对镇内所有经营户进行日常监管,消灭安全隐患。农村家宴管理走向规范,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备案,确保不出问题。及时处理接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

5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大厅正常运行,全天候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全面兑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完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集中开展以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滑坡隐患点为重点的安全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欺行霸市行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镇人民政府:(他包括人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2、财政审计所,3、公益事业服务站,4、社会保障服务站,5、农业综合服务站。经费实行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开支人数为58人,其中:在编在职48人,离岗分流3人,遗属7人

序号

单位名称

1

紫阳县东木镇人民政府

2

紫阳县民财政审计所

3

紫阳县公益事业服务站

4

紫阳县社会保障服务站

5

紫阳县农业综合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51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3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本年度收入952.24万元,支出995.47万元,收支结转和结余-43.23万元,比上年增长34.9%,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略有增加(普调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2、本年政拨款收入952.2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合计

952.2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6.82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75.82

20106

财政事务

3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0

213

农林水支出

637.40

21301

农业

175.56

21305

扶贫

328.81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91.00

2130505

生产发展

6.2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1.61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33.03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33.03

3、本年政拨款支出995.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支出(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合计

995.47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8.75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17.80

20106

财政事务

30.9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9

210

节能环保支出

0.03

213

农林水支出

637.40

21301

农业

175.56

21305

扶贫

328.81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91.00

2130505

生产发展

6.2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1.61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33.03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33.0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952.24万元,支出995.47万元,总比上年增长41.5%,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略有增加(普调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3万元,农林水支出437.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37万元。(人员经费337.51万元,公用经费459.8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7“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69万元,比上年减少29.3%因公出国(境)团组无经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支出4.13万元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219次,人数1314人,支出总额6.56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压缩比上年减少3.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67万元。

2、培训费支出0.75万元

3、会议费支出5.13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全覆盖,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52.2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3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8.7%,其中人员经费337.51万元,公用经费459.86万元。

长的原因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略有增加(普调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了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东木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东木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