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
2、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集中管理;
3、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会计基础管理、清查统计及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调处产权纠纷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报废、报损、调剂等日常审批工作;
6、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转让、开发等运营管理以及收益管理工作;
7、负责利用国有资产开展投融资工作;
8、负责国有经营性资产以及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的绩效评价工作;
10、配合做好资源性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制定和完善企业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承包、分立、租赁、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监管工作;
12、承担政府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做好资产登记,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对全县14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更新完善了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调拨和处置业务流程。二是严格资产报损处置程序,强化现场核查,指导报损单位做好残值收入入账和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的调整工作,特别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我局抽调专人对教育系统申请核销的固定资产账务优先审批,加快办理进度。
2、合理配置资源,更好的服务于全县重点工作。一是将闲置的村级小学和其他闲置房地资产调配给各乡镇,用于改造特困户、五保户安置房和村级安置点建设。二是让公共资产更好的服务于城市建设,将原海事局、畜牧兽医站等原办公用房地资产进行清查、评估,用于建设城市滨江公园。我局在调配资产过程中严把调拨审批关,杜绝随意赠送、调拨资产。
3、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处置审批规定,确保国资保值增值。我局转发了《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资产购置严格按照单位申报、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审批、政府统一采购的程序进行,杜绝了超标准配置资产行为。资产处置由资产使用部门申请、公产局审核报请政府同意后,以实行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对小额资产处置残值做到应收尽收。对暗箱操作私自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对国有资产淘汰、报废、处置等事项都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使国有资产处置更加规范。一年来共核销17个单位资产共228.19万元。完成了54件固定资产调拨调剂事项。
4、拓展资产管理领域,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
我局通过对乡镇避灾移民安置点门面房、单位闲置资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门面房及公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实行公开竞价出售和出租,避免和杜绝了资产的处置和出租的随意性,同时也有效遏制了小金库的存在,既增加了财政收入,也规范了财经管理。一年来共实现财政总收益2494.27万元,上缴税金291.23万元,税后净收益2203.04万元。
5、积极协调配合公车制度改革后续工作。一是按照市、县公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全县保留的157辆公务车辆实行了一车一档管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86辆、一般公务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共68辆,5月9日对于证件齐全、符合拍卖条件的30辆取消车辆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并成功拍卖26辆。11月10日对7辆改革取消车辆进行了第三次公开拍卖,并成功拍卖5辆。待报废车辆16辆已全部完成报废手续;14辆警务车辆正在协调提取相关档案。
6、做好财信担保相关工作,为县域重点企业化解融资困难,服务于全县经济事业发展。为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作用,缓解企业资金难,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在保企业6户,累计发放贷款14290万元。及时为企业缓解了资金困难,充分发挥了担保公司在企业与银行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排富裕劳动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综合效益。
7、精准扶贫和包村工作落到实处
(1)、及时传达落实县、真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宣讲中、省、市、县相关政策,共召开村“三委”会议3次,村、组干部党员会议2次,村民代表会议1次,小组群众6次。对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开展了不同层次、多形式的宣讲。
(2)、针对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双新村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成立了合作社。落实了干部包帮贫困户机制,县、镇、村干部共包帮贫困户141户,我局四名干部包帮贫困户共20户。
(3)、全力推进产业建设。根据村情重点发展洋芋粉条,成立了洋芋粉条产业协会1个,吸纳会员20户,发展洋芋种植户150户,面积500亩,新发展天麻种植53户,面积100亩,养蚕106张。同时对其他养殖户实行奖补激励,动员修脚、家政月嫂培训52人。截至目前,双新村共吸纳208 户农户加入互助资金协会,资金总额为45万元,共有31户群众从协会借款31万元发展产业。
(4)、认真开展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按照政策和工作要求,对全村351户,1193人进行认真核实,评选出贫困户146户,482人(其中:五保户11户12人,低保户18户49人),已脱贫75户295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定后,已进行第四次公示。并完成信息采集“四书一表”、“一卡一簿”填写和信息录入工作。
(5)、加大基础设施硬件建设。一是改造毛新公路8.6公里,目前已完成路基改造,正在进行路面硬化工程;二是完善了村级活动室及配套活动场所210平方米,村“三委”已入住新场所。村级标准化卫生室168m2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已经完工。
(6)、加大贫困户搬迁力度,已落实114户贫困户实施易地搬迁、危房改造、自建房和集中供养。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8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7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人员编制 |
8 |
其中:事业编制 |
8 |
实有人员 |
7 |
退休人员 |
1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15万元;支出72.87万元,收支结转和结余-0.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1.21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6万元;支出73.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7万元 ;2017年比2016年收入降低9%,支出降低0.61%,主要是单位一位工作人员调出。
2、本年度收入7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66.67。
3、本年支出7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2.15万元,本年支出72.87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降低9%,支出降低0.61%,主要是单位一位工作人员调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5.74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6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0.91万元、占基本支出69.86%;公用经费21.96万元,占基本支出30.14%,其中:办公费3.09万元 ,印刷费0.24万元,电费0.79万元,邮电费 0.71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0.40万元,维修费0.06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 0.15万元,劳务费 7.43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其他交通费 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0.01万元,基中奖励金0.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27万元,2016年支出0.18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2017年县区交流学习较上年多增加了开支;单位实行公务车改革无公务车运行费用及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务员网络学习培训费支出0.12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支出5.48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相关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5万元,比上年降低0.6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固定资产53.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6.09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