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待遇人员资格年审等经办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以及基金划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咨询接待、举报受理等工作。
5、负责指导各镇社保站、村(居)委会的业务经办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夯实责任,强力督催,确保参保任务全面完成。年初县政府办下文明确参保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县经办中心定期督查通报进度,强力推进保费征缴和贫困人员参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收缴保费1629万元,缴费人数13.7万人;参保总人数20.54万人,参保率99.7%,其中贫困人口参保率到100%。
2、严格审核,积极协调,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审核到龄人员领取待遇资格。积极协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养老金待遇实现按月足额发放。截止12月底,共计发放养老金5654万元,发放丧葬费补助金127万元。
3、加强核算,严格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基金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基金财务管控平台顺利上线启用,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严格执行基金预算,确保基金实账运行。截止12月底,基金总收入727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566万元;基金总支出5788万元;当期基金结余1485万元,累计基金结余1亿3695万元,其中转存定期存款1亿3695万元。
4、健全制度,加强管控,做好稽核及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定期组织所有领取待遇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对未通过生存认证的106名领取待遇人员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积极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清理追回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清理追回重复领取待遇资金14人3.7万元。
5、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社保卡发放及应用。县经办中心精心组织,经办银行与镇村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社保卡发放及应用推广。截至目前,我县已制发社保卡18.04万张并全面启用,2017年成功通过社保卡扣缴保费43052人509.3万元,持卡的新到龄人员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待遇。
6、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县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增强服务意识,积极落实城乡居保各项政策。协助制定《紫阳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确保政策顺利出台;协助民政局做好老农保信息数据的核实摸底,为清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完成“八大员”工龄补贴人员待遇调整,调待资金足额发放。
7、强化培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县经办中心开展镇村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18期,发送短信消息70余万条,印发宣传资料2万份,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并发放宣传品3千份,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促进了城乡居保工作的开展。
8、全力协作,倾情帮扶,扎实做好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单位选派2名年富力强的干部到包联贫困村驻村帮扶,与镇村两级全力协作,制定岔河村脱贫规划及实施方案;开展数据清洗,对贫困户精准识别,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新建村委会办公楼、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组织群众参加产业及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通过帮扶,岔河村村容民风显著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和群众住房、出行条件逐步完善,群众收入明显增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本级(机关) |
2 |
…… |
3 |
…… |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事业编制1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13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收入118.89万元,比上年增长4.61%,支出109.79万元,比上年增长17.25%。收入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收入118.8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4.61%,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109.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9.25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8.64万元,占支出总额70.9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1.90万元,占支出总额29.06%。本年度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7.25%,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等。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18.89万元,比上年增长4.61%,支出109.79万元,比上年增长17.25%,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支出109.79万元,较上年增长17.25%,其中:人员经费69.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64万元,项目支出31.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人员变动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养老保险专项业务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等。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64万元,占支出总额70.94%。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19万元,较上年增长11.14%。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接待批次19次,140人,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2.76 %,主要是参保人进行相关业务咨询和县区之间进行必要的业务交流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3.80万元,比上年增长19.12%,增长原因为车辆维修及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0.24万元,主要为在岗人员继续教育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年末无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1.91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2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数8.64万元,比上年增长20%,原因为增加脱贫攻坚工作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集中采购支出,所采购零星货物类1.12万元均属零星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辆,无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7年未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8月9日